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近日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涉及的关联关系及项目合规性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后,确认了部分项目存在关联关系,但认为相关项目招投标程序公平合规,定价公允。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需自查公司、董事、高管、大股东是否与相关项目的业主方或总承包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等情况,并说明项目招投标程序及定价公允性。独立董事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公司存在三项涉及关联关系或共同投资的项目:

  • “田面产业园改造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深圳市世杰田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独立董事认为该项目招标程序公平、合规,不存在串标、先施工后招标的情形,项目定价公允且与同类型项目可比。

  • “乌兰察布博通数智能教产业基地项目”及“鹏博士廊坊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厂房A-2工程机电工程-柴发及电气工程”的业主方分别为博大算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廊坊鹏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总承包方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为分包单位。上述业主方与博大(上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博大(上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2026年2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上海帕晏算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与公司存在共同投资情况。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该两个项目招投标程序公平、合规,不存在串标、先施工后招标等情形,项目定价公允且与同类型项目可比。

除上述情况外,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大股东与其他项目的业主方或总承包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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