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京能热力提问:“董秘,你好根据之前公告披露,大股东在3.25-6.28内计划减持,而根据最新披露,大股东未完成实际数量的减持,请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什么原因导致大股东未按披露减持?谢谢。”
针对上述提问,京能热力回应称:“您好,公司特定股东陈秀明及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此次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此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股东减持与否及减持数量系其根据自身规划安排的自主决策行为。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已于2026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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