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妥善解决市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学位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该校小学部202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分流至市第二小学和市第三小学,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分流背景

2026年秋季,市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招生计划数为800人,截至目前第一批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有832人,8月份还会有第二批次的学生约80人左右,预计本学期七年级的新生约有900人。市第一实验学校校舍严重不足,近几年该校初中符合条件入读的新生均超出招生计划数,导致该校的场室无法满足当前办学需求。目前,市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为180人,实际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为129人。市第二小学的招生计划360人,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为284人,政策类优待对象子女1人,空余学位75个;市第三小学的招生计划360人,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为251人,政策类优待对象子女12人,空余学位97个。

二、分流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 分流方案、分流依据、分流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对稳定原则。 以市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原招生区域图为基准,以大同路为界进行划分。

(三)统筹安排原则。 对分流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学位充足的市第二小学和市第三小学。

三、分流对象

2026年秋季已通过招生系统报读市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年级并符合入学条件的129名适龄儿童。

四、分流依据

鉴于同为市直学校的市第二小学和市第三小学的优质学位空余情况,经研究,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对市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129名学生进行合理分流,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以市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原招生区域图为基准,以大同路为界进行划分:

(一)大同路以西(含大同路西侧)的学生,根据系统上的生源地址分析有61人,分流至河源市第二小学。

(二)大同路以东(含大同路东侧)的学生,根据系统上的生源地址分析有68人,分流至河源市第三小学。

(三)具体分流名单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系统登记的居住地址信息核实确定,如有非常特殊的情况请在市第一实验学校预登记,再做统筹分流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操作流程

(一)信息核实(7月8—7月9日)。 市教育局对市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129名报名学生的居住地址信息进行逐一核实,以大同路为界确定分流去向,由学校负责组织召开新生座谈会议,说明政策导向和具体措施,并且做好分流确认的相关手续。

(二)名单公示(7月15—7月17日)。 将分流学生名单及对应接收学校在“河源教育发布”和各相关学校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复核。

(三)学校录取(7月20—7月21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接收学校(市第二小学和市第三小学)在招生系统中完成录取操作,发放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学生家长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对在分流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行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受理。邮箱地址:hy3386355@126.com,电话:3386355。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致电学校了解具体事宜,咨询电话:市第一实验学校3881070、市第二小学3378296、市第三小学3884003。

河源市教育局

2026年7月7日

来源:河源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