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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春仲”商标撤销复审一案送达终审行政判决书。本案历经商标撤三审查、撤销复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三轮程序,千集公司的商标权益接连受挫,商标存续岌岌可危。在二审委托后,高沃律师团队深挖案件核心争议、完整梳理线上使用证据、层层夯实法律论证,在二审程序全力攻坚、全面抗辩,最终成功实现案件逆风翻盘,二审法院改判维持“春仲”商标注册,为千集公司保住核心品牌资产。

案件背景

上海千集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千集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3日,深耕化妆品行业,在第03类别于2018-08-03提出申请、于2019-06-14获准注册第32670521号“春仲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商标图文组合、设计独特,自带温润雅致的国风意境,并呈现万物萌发、春光繁盛、蓬勃向上的意象,指定使用在第03类别化妆品等商品项目上显著性强、辨识度高。公司拳头产品 “春仲” 隔离乳、明心精油、岩玫瑰精油等一经上市便深受消费者喜爱,经过长期市场运营,已形成稳定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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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商标信息:

撤三程序:某眼药公司因诉争商标的图形部分阻挡了其商标申请,随后便借助“北京中贸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名义对诉争商标申请撤三程序,由于千集公司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撤三答辩通知书,错失了提交使用证据的机会,诉争商标予以撤销。

撤销复审程序:千集公司不服撤三决定,在有效期限内提起撤销复审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评审,认为千集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带有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复审商品已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即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2021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3日期间在复审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公开、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决定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应当予以撤销。

一审诉讼程序:为全力争取诉争商标权益,千集公司委托律师在一审诉讼程序另行补充提交微店销售记录、微信朋友圈宣传推广记录等使用证据,用以佐证商标在指定期间的商业使用事实,但是非常遗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没有充分采纳证据的证明效力,作出(2025)京 73 行初23343号《行政判决书》认定:原告提交的检验报告仅能证明产品被送检样品的事实,且为产品投放市场前的准备,在无其他更为客观的使用证据情况下,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实际投放市场进行了商业使用,截图为自制证据,证明力较弱;部分证据为自制证据,证明力较弱;为他人向申请人提供商品的证据,并非原告向他人提供带有复审商品的证据,且合同为自制证据,证明力较弱,部分发票不在2021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3日期间;部分证据形成时间不在2021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3日期间。原告提交的网络微店销售截屏中部分商品使用商标并非本案诉争商标,部分销售时间不在指定期间。其他证据证明力不足。原告上述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带有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复审商品已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即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2021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3日期间在复审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公开、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应当予以撤销。由此驳回千集公司的一审诉争请求和主张。

二审诉讼程序:在诉争商标的权益之争中,千集公司此前举证维权屡遭挫败,为有效主张自身商标权利,夯实商标使用的事实依据,该公司秉持对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的信任,继续委托该律所争取诉争商标的商标权利。律师团队接收案件后全面复盘全案脉络,进一步补充提交微店销售记录、微信朋友圈宣传推广等使用证据,二审程序中,律师团队多次与承办团队沟通案件,主动申请线下开庭审理;同时系统梳理全部在案证据,并撰写完整书面质证意见与代理意见。庭审阶段,承办律师围绕商标使用事实充分举证、激烈抗辩;庭审结束后,亦及时配合法院提交补充佐证材料,持续夯实我方主张依据。经全方位举证与专业诉讼代理,本案最终迎来有利裁判结果,二审法院完整采信千集公司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全面支持千集公司的二审主张。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京行终 2990 号《行政判决书》认定:本案中,上海千集公司提交的微店订单截图显示指定期间内在其及关联公司经营的微店中产生了数笔隔离乳的销售订单,对应订单的交易快照显示商品详情页的产品包装盒及瓶身使用了诉争商标,商品标题标示了“春仲”二字,上述证据能够与上海千集公司提交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诉争商标于指定期间在隔离乳产品上进行了使用,可视为在“化妆品”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但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指定期间内诉争商标在其余复审商品上进行了商标性使用,故诉争商标在“化妆品”商品上的注册应予维持,在其余复审商品上应当予以撤销。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被诉决定,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系商标撤销案件,针对当事人主要通过微信微店及各类线上平台开展销售的经营模式,为真实、合法、有效地证明涉案商标的实际使用事实,需通过可信时间戳或公证形式完整提交交易记录、物流签收凭证、网页交易快照等核心证据,形成可相互印证、逻辑闭环的完整证据链。为便于审理机关清晰核查案件事实、准确采信证据、全面认定商标使用效力,对在案证据进行系统化梳理并出具书面意见,全力维护涉案商标合法有效权利。

如您面临知识产权诉讼维权和商标授权确权事宜,大可不必忧心,司法审判坚守公平正义,高沃律师团队拥有扎实的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实力,选择高沃律所,我们将妥善化解各类法律困境,最大限度保障您的商标权利。

主办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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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莉坤

麻莉坤,资深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深耕知识产权行业多年,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授权确权、民事维权、不正当竞争、合同撰写等专业领域,办理过千余件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和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能够最大限度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先后服务于羚锐制药、神威药业、长天药业、剑南春、兰陵美酒、思远影业、口水娃、江苏伊例家、青岛帝森、动视云科技、德远食品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赢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信任和好评!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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