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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绛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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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告知书

全县各用人单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参保缴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维护职工医疗保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用人单位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参保义务,实现应保尽保。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须为全体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参保登记,严禁规避参保、以职工自愿放弃为由拒保、违规挂靠参保、选择性参保,以及瞒报人数、虚报基数、欠缴漏缴医保费等行为。

二、规范参保缴费流程,确保按时足额。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厅或县医保局一楼医保窗口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医保费由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单位按月向税务部门足额申报缴纳,不得拖欠拒缴;及时核对参保信息,为新入职、离职/退休职工办理参保、停保手续,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规范参保管理。各单位对照医保政策全面自查,重点排查应参未参、重复参保、基数不实、险种不全等问题,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未参保职工补办参保、补缴费用,保障职工医疗保障权益连续完整。

四、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共建和谐医保。用人单位应强化法治和责任意识,以守法诚信履行参保缴费义务;职工依法享有参保权利,有权监督本单位参保缴费情况。

我局将持续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同时加强参保缴费监管,严厉打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望各用人单位积极配合,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绛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日

初审:撖俊鸽

复审:齐晓兵

终审:荆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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