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四川银行收购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蒲阳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青城山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聚源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高桥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石羊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幸福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中兴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精文广场支行,承接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批复要求,四川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应在上述分支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该局提出开业申请;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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