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强化警示震慑,旗帜鲜明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干事氛围,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吴某某诬告项城市永丰镇综合执法大队李某某等人案。项城市永丰镇凡冲村村民吴某某因对该镇综合执法大队李某某等人拆除其违章建筑问题不满,捏造事实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言论。经查,吴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6年5月,项城市公安局永丰镇派出所对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西华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张某某澄清正名。2026年3月,西华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人实名反映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张某某办理案件时对提供的线索不核查、对被执行人不处理、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终止执行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6年6月,西华县纪委监委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张某某受到失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

商水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县节约用水事务中心原负责人吴某某澄清正名。2025年7月,商水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反映该县节约用水事务中心原负责人吴某某长期将私家车租赁给单位收取租金、与某浴池老板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6年6月,商水县纪委监委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吴某某受到失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

清风扬正气,奋进正当时。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勇挑重担、敢为善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各类信访举报问题,对反映属实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同时,对诬告陷害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旗帜鲜明支持和保护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持续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