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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丽盈江)

盈江县关于严禁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及未开发区域的通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盈江县山林广袤,自然保护区、未开发高山峡谷和原生林区分布广泛,野生动植物资源富集,生态环境脆弱敏感。近期,部分网络平台频繁推送“秘境穿越”“野线打卡”“小众徒步”等内容,催生“黑向导”“户外野团”擅自组织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未开放高危区域,不仅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也屡屡引发失联、坠崖等伤亡事故,严重消耗公共救援资源。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示案例,引以为戒

(一)云南本地案件

1.洱源罗坪鸟吊山12人擅闯核心保护区案:2026年5月,12人绕开卡点擅自闯入洱源罗坪鸟吊山核心保护区徒步,相关人员已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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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理苍山多起非法穿越案:20人经网络“黑向导”招募进入兰峰核心区,被处以1000—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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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名湖南驴友深夜绕卡穿越三阳峰、兰峰后失联,多部门连夜搜救,当事人全额承担救援费用并接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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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迪庆雨崩4人擅自进入未开发神湖区域被困,调度50余人次连夜搜救,救援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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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重大伤亡及高额追偿案例

1.“鳌太线”5人违规穿越国家级保护区核心区,3人因失温、坠崖遇难,组织者最高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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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卧龙5人违规穿越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失联,投入上百人次救援,每人罚款1800元并共同承担救援费34464元,累计追偿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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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凉峰旅行社长期有偿组织进入保护区核心区,法院判决企业支付11万元生态修复费、公开登报道歉,并每年投入10万元开展生态修复;涉事经营主体被吊销经营许可,相关责任人被处以5年行业从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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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规进入,三重严重后果

(一)生态代价:破坏本土珍稀动植物家园

1.我县保护区内分布犀鸟、蜂猴、黑熊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擅自徒步踩踏、人声惊扰,会干扰野生动物生存状态;

2.高山草甸、原生雨林植被恢复周期长达数十年,丢弃塑料、燃气罐等垃圾造成长期土壤、水源污染;

3.野外生火极易引发山林火灾,对全县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逆转的毁灭性伤害。

(二)安全代价:深山高危,极易付出生命代价

我县未开发区域普遍存在四大致命风险:

1.地形凶险:悬崖、碎石坡、密林无步道,滑坠、摔伤频发;

2.气候无常:山区短时暴雨、浓雾、低温失温风险极高;

3.通信盲区:多数深山无手机信号,遇险无法及时求助;

4.野生动物威胁:黑熊、野猪、毒蛇等猛兽偶遇易发生伤人事件。

(三)法律代价:罚款、追偿、刑责三重追责

依据2026年3月15日施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1.个人擅自进入核心保护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2.引发救援险情:全部搜救人力、物资、交通等救援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3.组织“黑团”、充当黑向导: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处高额罚款,涉事旅行社直接吊销经营资质,相关负责人列入文旅行业失信名单;

4.造成重大生态破坏、人员伤亡: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点普法提醒

1.分区管控红线(2026新条例)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分区优化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除科研监测、应急救援等法定情形外,全面禁止徒步、骑行、越野、露营、探险、打卡,不存在“允许少量人员穿行”的例外。

2.坚决远离三类违规主体

网络短视频、社群发布“野线招募”的无资质黑向导;收费组织穿越保护区、未开发山区的户外俱乐部、旅行社;本地村民私自带路进山、收取向导费牟利的人员。

3.合法进山唯一途径

仅可在景区官方正规游览线路内开展活动;若因科研、监测等工作需进入保护区,必须提前向县林草局、保护区管护局提交书面申请,取得专项准入审批后方可进入。

四、倡议要求

1.广大户外爱好者理性出游,主动摒弃“野线猎奇、征服高山”的错误观念,只走官方开放游览路线;

2.不转发、不收藏、不参与网络平台非法穿越攻略、招募信息,发现黑向导、违规组团线索可向林草部门举报;

3.进山游玩全程做到无痕游览,垃圾全部带走,杜绝野外用火;

4.严禁进入自然保护区“采菌”,保护区内所有生物多样性资源均受严格保护。

4.各旅行社、户外机构严格自查下架所有保护区、未开发区域徒步线路,不触碰生态经营红线;

5.群众互相提醒劝导家人、亲友,不擅自进入无人深山、自然保护区,对自身安全、县域生态负责。

五、举报电话

(一)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0692-8180311

(二)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盈江管护分局:0692-8189123

绿水青山不容践踏,生命安全不可侥幸。一次任性穿越,轻则破财罚款、承担高额救援费,重则身陷险境、触犯刑律。让我们共同守护盈江得天独厚的山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守法、文明、敬畏自然的出游者!

特此通告

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盈江管护分局

2026年7月7日

编辑:董佳月 段忠胜

审核:罗仁严 雷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