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中山市东区朗晴假日小区发生一起房屋租赁纠纷。租客唐女士报料称,因家中老人意外摔伤、拨打120送医,被房东怀疑“家中有人过世”。在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其一家被房东以断水断电、换锁、禁止入户等方式强行驱离,被迫暂住酒店、生活秩序严重受损。双方经派出所、社区多次调解未果,租客已于7月5日完成搬离并计划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对于纠纷起因,房东郭女士表示,6月28日是小区邻居告知其涉事房屋长期散发异味,且老人短期内多次往返医院,由此引发周边邻里疑虑。其起初微信询问租客,对方称老人在卫生间摔倒受伤,郭女士一度选择相信并致歉。后续因其对“单纯摔跤却多次就医”的情况存疑,6月30日上门核实情况,双方沟通陷入混乱后租客选择报警。

郭女士称,警方到场后,其在屋内发现吸氧机、轮椅等专业看护设备。经警方核查,租住老人现年82岁,患有肺炎。这一情况引发郭女士担忧:普通住宅租赁合同仅适用于日常居家居住,租客私自让高龄患病老人长期居住,或将房屋变相用作居家看护场地,涉嫌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存在合规风险;同时老人高龄患病、家属并非全程陪护,后续若发生突发意外,房东恐需承担连带风险。于是,郭女士当即决定终止租赁关系,后双方引发纠纷。

针对断水断电、更换门锁等过激操作,郭女士作出明确回应,否认私自违规操作。其强调,7月1日的停水停电、更换门锁、告知物业限制入户等所有行为,均在警方知情、全程见证监督下开展,并非个人擅自行为。

关于解约与赔偿争议,郭女士态度明确,全程尊重司法流程,不抗拒合理赔偿,一切赔偿金额、权责划分均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对此,律师表示,房东属于单方违约行为,租客有权主张权益。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