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声明:本文为虚构小说故事,借虚构故事传递积极价值观,呼吁读者遵纪守法,弘扬友善、正义等正能量,共建和谐社会。
那份房产证,我是在一个周二的下午看见的。
不是在家里,是在银行的贷款档案室,我去办理一笔提前还款手续,工作人员调出档案,把那本房产证推到我面前,让我核对信息。
我低下头,看见了第三个名字。
共有人一栏,原来只有我和顾明远,现在多了第三行:顾秀兰。
那是我婆婆的名字。
我在柜台前坐了大概有十秒钟,没说话,把那页信息从头到尾看了两遍,确认自己没有看错,然后抬起头,对工作人员说:
"麻烦把这份档案的变更记录打印一下给我。"
工作人员没多想,照做了。
那张打印出来的记录显示,变更日期是三个月前。
三个月里,顾明远没有告诉过我任何事情。
那天我回家,把那份变更记录放在餐桌上,顾明远进门,看见了,脸色变了一下,然后说:
"以防万一嘛,你懂的,就是多加个保障,我妈也是一家人。"
我看着他,说了一句话:
"好,那我们去公证处。"
我叫林夏,今年三十六岁,在一家律所做法务助理,工作了将近十年,跟合同和文书打了十年的交道。
这个背景很重要,因为后来发生的事,如果我不是做这行的,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
跟顾明远结婚是在五年前。
他是我朋友介绍的,在一家建工集团做项目管理,高高的,话不多,第一次见面请我喝咖啡,聊了两个小时,他大部分时间在听我说话,偶尔插一句,但插的那几句都切中要点,不废话。
我当时觉得,这个人思维清晰,不绕弯,值得处。
后来我才明白,思维清晰、不绕弯,有时候也可以用在另一件事上——清晰而不绕弯地算计。
但那是后来的事。
婚前两年,顾明远这个人在我眼里是没什么问题的,踏实,不浮夸,对我也好,生日记得,偶尔有惊喜,争执不超过隔夜。我妈见过他两次,说这个人靠谱,眼神正。
我妈看人一向准,但那一次,她看漏了一件事。
婚后,我们在城南买了一套两居室,九十平,首付一百一十万,我出了七十万,是我工作十年的积蓄加上我妈给添的一部分,顾明远出了四十万,房贷每月七千二,两人平摊。
房产证下来的时候,我仔细看过,共有人:林夏、顾明远,共有方式:共同共有。
那个时候一切正常。
婆婆顾秀兰是个退休教师,六十三岁,住在城北,跟我们不在一个区。她这个人,说好相处也好相处,逢年过节见面,客客气气,送礼收礼都有来有往,但有一个特点我早就注意到了:她对顾明远的事情介入得很深,深到一种程度,是那种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实际上什么都想掌握的那种。
比如顾明远工资涨了,她第一个知道;比如我们打算换一辆车,她先提意见;比如我们有时候聊到以后要不要换房,她听完会若无其事地说"你们年轻人的事你们决定",但第二天就会让顾明远去查各个片区的房价。
这些事单独拿出来,每一件都说得过去,但摞在一起,就是一种持续的、细密的介入。
我跟顾明远提过这件事,他说他妈就这样,从小这样,关心人的方式不一样,你别多想。
我说我没多想,就是说一下。
这种对话在我们婚后发生了不止一次,每次结局都一样,他说"你别多想",我说"我没多想",然后这件事就算过去了,但实际上,它从来没有真正过去。
发现房产证变更这件事之前,还有一件事发生过,只是当时我没有把它跟后来的事连在一起。
大约是在变更前半年,有一次婆婆来我们家,吃完饭坐着聊天,说起了城南这一带的房价,说涨得不错,然后顺口说了一句:
"这套房子你们好好留着,以后传给孙辈,就是不知道产权这块怎么算。"
我说:"按法律算,婚内共同财产,两个人各有一半份额。"
婆婆笑了笑,说:"哦,那就是说,要是将来万一有个什么,这房子就得对半分出去?"
我当时没有细想这句话的指向,只是说:"份额是这么算的,具体怎么处理要看情况。"
婆婆点头,没再说。
顾明远在旁边喝茶,也没说话。
现在回想,那大概就是一次试探。
银行打印给我的变更记录,显示的时间是那次谈话之后大概三个月。
顾明远做这件事的方式,是利用了一个法律上的空隙:在原有两位共有人的基础上,以"增加共有人"的方式提出申请,因为是增加而非转让,走的是一条相对简化的变更程序。
他没有通知我,也没有征得我的书面同意——而在他递交的申请材料里,有一份签名,是我的名字,但不是我写的。
我在银行拿到那份变更记录的时候,脑子里第一反应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职业性的警觉:
伪造配偶签名办理房产变更,这件事的性质,不只是夫妻之间的信任问题。
我把变更记录折好,放进包里,跟工作人员说提前还款的事下次再来,走出了银行。
外面是个普通的秋天下午,阳光斜着打下来,照在路边梧桐树的叶子上,金黄里带着点透明的质感。
我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把手机拿出来,给我们所里的一位师兄发了条消息:
"林哥,我有件事想请你帮我看看,方便吗?"
师兄叫林则远,在所里做了二十年,婚姻房产类案子他做得很熟,我工作这些年里,在他身上学到的东西比读书学到的还多。
他很快回了消息:方便,什么事?
我说:我自己的事。
他沉默了两秒,回:来所里。
那天下午,我在所里坐了将近两个小时,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林则远听完,翻了翻我带去的那份变更记录,然后抬起头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我现在还记得:
"夏夏,你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把你所有能证明首付出资比例的材料找出来。"
我说我有,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我妈的那部分我们当时做过书面说明。
他点头,说:"好,那你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我帮你分析。"
第一条路,是直接走法律程序,以伪造签名为由申请撤销变更,同时保留追究伪造文书相关责任的权利;第二条路,是先走协商,把问题摆在台面上谈,同时在协商过程中固定证据,为后续做准备。
林则远说,两条路各有利弊,第一条快,但会立刻激化矛盾;第二条慢,但给对方一个空间,也给自己一个观察机会。
他问我:"你现在对这段婚姻是什么打算?"
我想了很久,说:"我还没决定,但我需要先搞清楚,这件事背后是什么逻辑。"
林则远点头,说:"那就先走第二条,但准备要按第一条的标准来做。"
他帮我整理了一份需要收集的材料清单,我带回去,那天夜里,把家里能找到的所有相关文件复印了一遍,原件放回原处,复印件带去了所里放着。
那些天,我跟顾明远照常过日子,正常吃饭,正常睡觉,他不知道我已经去过银行,不知道我见过林则远,也不知道那些材料已经不在家里了。
我这个人,在情绪这件事上向来是往内走的,不擅长爆发,但也不会淤积,该做的事会一步一步做完。
把变更记录放在餐桌上那天,是我准备妥当之后,才做的动作。
顾明远进门,看见那份记录,脸色变了,但很快稳住,说出了那句"以防万一,你懂的"。
我看着他,心里有个声音在说:你以为我不懂,但我懂得比你更清楚。
我说:"好,那我们去公证处。"
他愣了一下,说:"去公证处干什么?"
"既然要以防万一,就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公证一下,白纸黑字,谁也不吃亏,你放心,我放心,你妈也放心。"
他沉默了片刻,说:"这有必要吗,一家人,弄那么正式。"
我说:"你加你妈的名字的时候,不是也很正式地去办了手续吗?"
他没有再说话。
公证处的约,是我约的,时间定在那个周五的下午,三点半,我提前跟林则远打好了招呼,他以"家属朋友"的身份陪同,不以律师身份出现,但在场。
顾明远到的时候,带了他妈。
婆婆顾秀兰站在公证处门口,看见我,笑了一下,说:"夏夏,这是干什么,搞得这么正式。"
我说:"妈,既然房子上加了名字,权利和义务就该说清楚,这样大家都明白,以后也不会有误会。"
她笑容顿了一下,但没说什么,跟着进去了。
林则远已经在里面等着了,我介绍说是我的朋友,顺便帮我把把关,顾明远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公证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性,姓钱,经验老到,开门见山,说明来意之后,请双方说明各自对这次公证的诉求。
我说:"我希望对这套房产的来源、各方出资比例,以及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做一份详细的公证说明,包括增加共有人的过程和各方的真实意愿。"
钱公证员点头,看向顾明远,问他的意见。
顾明远说:"就是把现状公证一下,确认三方共有。"
钱公证员又看向婆婆,问她是否同意参与公证,并了解公证的法律意义。
婆婆说:"了解,同意。"
然后钱公证员开始逐项核实,先是房产来源,我把购房合同、首付转账记录、贷款合同全部提交,数据清晰,我方出资七十万,占总首付的六成三,顾明远出资四十万,占三成七。
钱公证员把数据核实完,问顾明远:"这份出资比例,你确认?"
顾明远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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