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供销社改制,让宁夏青铜峡市民姚女士,带着丈夫罗某军生前留下的全部材料持续奔走。一边是自家承包多年的农资门店接连被拆除,数百万元损失诉求迟迟未有定论;另一边,多名下岗职工联名反映供销社负责人相关情况,材料移交处置流程也引发当事人关注。改制资产、职工权益、材料流转,三重疑问叠加,这桩跨越二十余年的民生事项,至今仍在协商推进当中。

一、承包门店陆续拆除,经营补偿协商未果

上世纪90年代末,青铜峡供销社推进改制,职工可选择买断工龄、入股或承包门店等安置方式。罗某军选择长期承包经营,曾在乡镇和市区经营多处农资门店,家庭生计主要依靠门店收入维持。

姚女士称,自1999年起,其家庭承包的三处乡镇门店先后被拆除。其中一处门店拆除过程中,出现停水停电及周边人员堵门堵窗的情形,门店拆除时未签订正式拆迁补偿协议。后续另外两处门店经供销社变卖、置换土地后拆除,关于店内商品损耗及停业损失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拆除现场录像,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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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现场录像,当事人提供)

2012年,市区一处门店产权划转至第三方企业,租金有所上涨,十多年来经营成本增加,双方还因此产生诉讼纠纷。姚女士方面核算,涉及商品损耗、停业损失及搬迁费用等共计480余万元,并提出希望相关单位补缴二十余年社保费用。

对于上述诉求,供销社与属地相关单位回应称,门店产权归属集体所有,承包合同明确社保由个人承担,拆除时已提供物资或租金减免等安排,相关经营损失争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双方在补偿标准和权益认定上存在分歧,多年协商未果。

二、职工曾联名反映情况,相关材料引关注

2021年,部分供销社下岗职工曾联名提交材料,反映时任供销社负责人梁某宫的相关情况。

据职工反映,档案中其出生年月存在不同记载;此外,其曾于2010年领取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关系,后续仍担任有关职务并领取薪酬。同时,职工还提出,改制期间部分基层分销店及集体土地权属发生变更,涉及款项未足额上缴集体,存在亲属在岗等情况。

(供销社解除劳动关系资金测算表,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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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解除劳动关系资金测算表,当事人提供)
(企业信息,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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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当事人提供)

三、材料处理流程引疑问,当事人盼进一步说明

姚女士表示,自2021年起,罗某军多次前往当地信访接待部门反映门店拆迁补偿问题。2023年相关单位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文书,但该文书姚女士直至2024年才收到。该告知书上的材料提交时间与出具落款时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姚女士对此表示不解。

(不予受理告知书,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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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告知书,当事人提供)

2025年,夫妇向有关巡视工作组提交材料后,线索逐级移交至当地纪检部门,随后转由供销社开展内部核查。姚女士对这一处理方式表示关注,认为由涉事单位自行核查可能影响客观性,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对该流程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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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文件,当事人提供)

姚女士称,此次处理方式对丈夫罗某军造成了较大精神压力,其后罗某军因病去世。后续姚女士继续向市、区级相关监督部门递交材料,她表示,相关材料多次移交,但未明确专人跟进,也未收到正式调查结论。

四、当事人提出三点主要诉求

针对上述情况,姚女士提出以下三点主要诉求:

  1. 申请对涉及供销社负责人的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对改制期间资产、土地流转账目进行梳理,并对流转相关材料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同步关注;
  2. 由供销社与属地相关单位共同核算门店经营损失,依法依规处理补偿、社保及拆迁款项等事项;
  3. 核查相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申请公开改制资产及信访办理档案资料,并获得相应处理结果。

结语

供销社改制所涉历史遗留问题,关系到集体资产管理、职工基本权益及信访处理流程的规范运行。姚女士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将集体资产流向、门店拆迁补偿及材料处理流程三方面问题理清,给予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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