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香玉拒不道歉遭强制执行。
看到这样的标题,是不是很震惊?
我觉得,到了现在这样的程度,我们要表扬一下我们的FL。
它用非常巧妙的方法来证明,在维护“体面人”的这件事情上,是不会含糊其词的。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
在2023年年底的时候,脱口秀男演员埃克偷拍了女同事穿着短裤的照片,并把照片发到了群里让大家一起评论。
他为什么这么做?理由很奇葩也让人很愤怒。
“都是因为她的短裤才被勾起了欲望。”
也就是说:我是偷偷拍摄你的,是你自己的腿先动起来的。
这样一套对受害者的责备理论已经发展得很成熟了,好像是从几十年前的老课本上复制来的。
当事人没有发言。
旁观者唐香玉见状便发表了一篇文章来反对偷拍以及性骚扰,并且署名。
这里说的是抵制而不是追杀。
但是被抵制的埃克先生并没有反思自己拍摄别人短裤的行为是否恰当,反而反过来起诉唐香。
说“唐香玉”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并且还打赢了官司。
后来判决下来了,判决书中写道:删除文章、道歉、赔偿5000元。
法院的理由十分充分,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对别人进行公开批评要掌握好分寸。
这个并不是什么值得争论的问题。
真正的搞笑的地方之处就是:
一个偷拍女同事的照片并发布到群里评论的人,他自己的名声却是得到法律保护的。
但是那个站出来表示“这件事不妥”的旁观者的行为就过分了,你怎么能擅自偷拍别人呢。
这就很有意思了。
性骚扰很难被认定出来、很难得到证据、过程很长,所以受害人往往承受不了。
但是名誉权诉讼的门槛很低,只要你觉得别人对你说了不好的话就可以去起诉。
偷拍者的身份可以很容易地被装扮成“受害者”,但是坚持正义的人却成了“侵权者”。
规则没有错,但是两个规则之间存在的差距正好可以让坏人钻空子,在转身的时候给好人一击。
我觉得唐香玉的做法很好。
赔偿了一大笔钱,两万五千元,老老实实交的。
道歉?那是一句话都没有。
法律规定你必须承担经济损失的责任,好的,我来承担。
法律规定你需要屈膝下跪,对不起,这是真的没有。
宁可让法院给自己贴上“拒不道歉被强制执行”的标签出现在热搜榜上,也不愿意对一个偷拍的人说出一句软话。
判了结果、罚了款,但骨头依然是硬的。
现在热搜标题也很好:#。
偷拍者的名字被放在一边,所有的流量和争议都集中在发声的女人身上。
不明真相的人进来之后的第一感觉是:这个女人做了什么坏事?弱化施害人、强化受害者受罚的部分,这样的标题选择比偷拍更知道什么是“二次伤害”。
这就是最大的讽刺之处。
埃克偷拍了女同事的照片并把照片发到群里进行评判,结果怎么样?
一胜诉,两万五千元的赔偿金加上一份法院作出的公开判决书来为自己洗清冤屈。
唐香玉站起来反对拍照的行为后得到了什么样的待遇?
侵权标签、强制执行、上热搜受审。
成本计算如下:偷拍的成本很小,仗义执言的起始价格为2.5万元左右,并且会有一场官司。以后还会有人站出来吗?
所以大家都不说话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方式,多管闲事的人最后吃亏。
结果比任何一个笑话都要准确地说明了我们现在的状况:
被规则所保护的是谁会利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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