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官网,7月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及相关当事人(时任控股股东、实控人卢先锋,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白瑞琛,董事长、时任董秘熊军)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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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称,根据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先锋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事项

2018年11月6日,先锋新材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与收购方贺沁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卢先锋将其持有的先锋新材29.8%的股权转让给贺沁铭或其指定受让人,转让价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先锋新材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直至2024年3月19日在《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股权转让协议暨涉诉的公告》中首次披露该事项。

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公司先后多次披露卢先锋及其指定方转让先锋新材合计11%的股权事项,但未披露实际受让人系贺沁铭。先锋新材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事项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先锋新材时任控股股东、实控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卢先锋隐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情况,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先锋新材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白瑞琛,以及先锋新材董事长、时任董秘熊军,未对股权转让事项保持审慎关注,未组织核查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二、未披露违规担保事项

2017年9月10日,先锋新材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的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与太原银嘉新兴产业孵化器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嘉基金)签订《借款协议》,开心投资分2笔获取借款共计2.5亿元,先锋新材为上述2.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3.04%。开心投资自2019年4月开始偿还借款,至2022年9月6日偿还完毕全部本息。

卢先锋作为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事前未按规定提交先锋新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事后隐瞒先锋新材为开心投资向银嘉基金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导致先锋新材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先锋新材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先锋新材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卢先锋,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白瑞琛,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熊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读创财经注意到,同样因上述违规行为,5月15日晚间,先锋新材收到了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读创财经曾有报道(https://appdetail.netwin.cn/dc-h5s/dc_new/newdetail?id=s6a07d6b5e4b0d9107050d281)。

根据《告知书》,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等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案源于2025年7月的立案调查,涉及两起信息披露违法事项,包括隐瞒近10亿元股权转让协议及2.5亿元关联担保,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940万元,其中卢先锋个人拟罚600万元。公司称不触及退市风险,经营保持正常。

7月8日晚间,先锋新材料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决定书》与《告知书》的内容基本一致。

公开资料显示,先锋新材是国内阳光面料领域的先行者,公司主营业务是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阳光面料)及遮阳成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是阳光面料、涂层面料、遮阳帘、窗帘窗饰门店定制。

最新业绩方面,先锋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0亿元,同比减少14.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88.75万元,成功扭亏为盈;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29.61万元,同比下降25.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62.52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张家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