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从埃及地下墓穴流出的古卷,亚伯拉罕亲笔写在莎草纸上。”翻到《亚伯拉罕书》第一段,你就得掐自己一把。这本书声称是族长亚伯拉罕在埃及期间的亲笔手稿——如果这是真的,等于凭空多出一份上古人物存在过的铁证,因为关于亚伯拉罕的直接史料,从来都是空白。
拿到这批莎草纸的,是摩门教徒。准确说,是他们刚成立五年的教会创始人约瑟夫·史密斯。1835年那个春天,教会正经历爆炸式增长,信徒人数一年翻了一倍。一个巡回古董贩子展示的埃及古物吸引了他们,而史密斯几年前刚干过一件类似的事——翻译过另一批埃及文献,成品就是摩门教的核心经书《摩尔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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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埃及?十九世纪初,拿破仑打完埃及战役后,木乃伊像集装箱货一样成批涌进欧美。一具木乃伊的价格低到你怀疑货币单位,租来展览就能收门票。富人们甚至流行办“拆木乃伊派对”——买一具回来,约朋友来家里,请个表演者一边拆绷带一边高声解说,拆出来的护身符和零碎古物就是当晚的高光时刻,够宾客们吹上一个月。
今天听来猎奇,但细想也没那么疯。任何时代的炫耀性消费都经不起推敲,你刷到真人秀里有人因为保时捷颜色不对就崩溃大哭,凭什么觉得维多利亚时代的富家女拆个木乃伊就离谱了?
更离谱的在后面。当时的人不光拆,还吃。把木乃伊磨成细粉当药吞——在一具尸体被认定为“严重有罪”的宗教氛围里,这操作堪称行为艺术。木乃伊粉末还被当成春药卖。所有的文明追索、历史狂热,底下都流动着一股荒诞。雪莱那几句诗突然变得像预言:“我遇见一位来自古国的旅人,他说:两条巨大残缺的石腿……”
所以《亚伯拉罕书》诞生在一个古埃及狂热混杂降神会气质的年代。你翻开它,读到的不是一个宗教文本,是十九世纪那群人面对古文明时,那股既想触摸、又想吞食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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