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红色裁判党员先锋队到草林裁判所开展活动 供图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曾佐宸
江西以深厚的红色底蕴铸就了人民司法事业的精神根基。“命令昨颁,十万工农下吉安。”1930年,毛泽东同志在行军途中,创作了这阕《减字木兰花·广昌路上》,通过记录此次军事行动,生动地刻画了红军将士的革命热情和必胜信心。
吉安是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这里点燃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星星之火,孕育了伟大的井冈山精神,也开启了人民司法的早期探索。《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土地法;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是毛泽东同志创建的我党历史上早期的人民司法机构。
红色初心历久弥坚。进入新时代,吉安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吉安法院”)始终坚持做红色司法基因的坚定传承者,持续擦亮“红色井冈·吉法先锋”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在井冈山精神的激励下,书写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革命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01
党旗飘飘铸法魂
赓续“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红色根脉
党的绝对领导是红色司法最鲜明的政治底色,也是人民司法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1928年1月,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成立,下设裁判部。裁判部自诞生起,就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坚决贯彻党的革命纲领,以司法之力捍卫新生红色政权。废除封建苛捐杂税、保障工人与农民的政治权利……那时,每一项司法实践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此后,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政法部、赣西南苏维埃政府裁判部相继设立,为根据地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与临时最高法庭相继组建,标志着党领导的人民司法制度正式启航,铸就了红色司法基因中“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精神内核。
进入新时代,吉安法院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
吉安法院持续深化“红色井冈·吉法先锋”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建设,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2个案例入选江西省党建优秀案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5年以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吉安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4次,以高度的政治觉悟与行动自觉将对党忠诚融入司法工作各方面。
赓续红色血脉,既是责任,也是使命。吉安法院积极参与编写《江西红色司法的实践与传承研究》,联合其他单位制作红色司法题材电影《红色裁判》,生动再现了遂川县裁判部依靠人民群众、以《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以下简称《临时政纲》)为审判依据开展司法实践的历史场景,在重温司法历史中汲取信仰力量,让红色司法基因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02
司法为民守初心
传承“一心为民、调判结合”的优良传统
人民立场是红色司法矢志不渝的根本立场。《临时政纲》于1928年1月24日颁布,对工人与农民的基本权利、婚姻家庭、债权与债务及劳动用工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在处理民事纠纷时,裁判部坚持以调解为主,就地化解。随着草林红色圩场(党在井冈山时期因地制宜创建的贸易市场)的建立,大量贸易纠纷随之产生,裁判员从当时的大局出发,以教育批评与合理收购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处理哄抬物价案件,既规范了市场秩序,又保护了中小商人的积极性,使“一个红枣也不能动”的工商政策落到实处,为突破国民党经济封锁起到积极作用。
为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吉安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持续打造“吉诉即调·实质解纷”司法品牌,将亲和调解、全面释法说理、全力尽职调查贯穿于办理案件的始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同时,构建“法院+”多元共治格局,创新推行“指导法官+调解员+属地村干部”联合调处模式,用脚步丈量民意、用真心换取信任。2025年,吉安法院调撤率为56.94%,吉安中院调撤率为55.17%,均位居江西法院系统第一名,实质解纷成效日益凸显。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积极推进党委领导下的“终本出清”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大格局。
此外,吉安法院干警始终秉持“如我在诉”意识,运用“赣法民意中心吉安分中心(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创建的民意实体工作平台)”高效办理人民群众诉求,回访满意率达100%。
03
服务大局担使命
发扬“围绕中心、保障发展”的司法担当
1928年1月,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成立后,围绕党的政策、服务革命大局,公开审理了一批地主豪绅,对巩固新生红色政权、推动土地革命深入开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在井冈山时期,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将打击土豪劣绅、开展土地革命、争取人民群众支持作为政权建立后的重点工作,通过群众性司法活动,有力震慑了反动势力,为土地革命的顺利推进扫清障碍。在处理民事纠纷方面,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根据《临时政纲》妥善处理了大量人民群众内部纠纷,包括维护工人权益案件、学徒权益保护案件等,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
面对新时代的使命召唤,吉安法院自觉将司法工作置于吉安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并推进,紧紧围绕吉安市委的决策部署,出台相关司法服务保障意见11条,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充分发挥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作用,服务打造赣江“最美岸线”,2025年以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14件,被江西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推行“前端预防+中端调解+后端保障”链条式助企解纷服务,该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创新金融审判改革,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处置破产案件,“执破融合”“法税协作”机制入选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推广典型做法。吉安法院做深做实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让红色司法在新时代焕发出新光芒。
04
淬炼铁军葆本色
锻造政治忠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队伍
从严管党治军、锻造过硬队伍,是红色司法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受革命年代条件的限制,原中央苏区司法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专业司法知识。这一时期,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创新培训方式:一方面推行实习制,即将裁判部工作人员调动至其上一级单位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后再返回原单位;另一方面,通过选派人员参加学制为期两周的培训班,快速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省级裁判部通过举办多种培训班,对县、区裁判部工作人员及书记员开展分类培训。1933年4月,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决定在各级裁判部成立劳动法庭,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此外,在选拔干部标准上,原中央苏区始终坚持政治忠诚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从江西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秉持“正道公平”处理工人纠纷,到遂川裁判部惩办土豪劣绅维护工人与农民的权益,再到原中央苏区时期建立完备的司法制度体系,一代代司法工作者以“政治忠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为准则,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开创了人民司法事业并不断赋予红色司法基因新的时代内涵。
光辉历史催人奋进,吉安法院切实传承红色司法薪火,一体化推进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同时,深入实施精品工程,“十四五”期间,吉安法院共有35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永丰县人民法院)、全国优秀法院(永新县人民法院、万安县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王国勇)等先进典型。此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守护司法公正廉洁的生命线,为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红色基因传万代,法治初心照千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吉安法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矢志不渝做井冈山精神的坚定传承者和积极践行者,不断赋予红色司法基因新的时代内涵与价值,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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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1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94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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