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荷兰外贸与发展合作大臣(也称商务部长)舍尔茨玛,日前率领着一个荷兰贸易代表团访抵达中国,展开为期3天的访问。

这件事可不一般。因为这个舍尔茨玛曾经是个“对华鹰派”政客。

早在2021年初,他就作为主要推手在荷兰国会通过了一项动议,大肆炒作涉华问题。作为反制,中国外交部于2021年3月宣布对他实施制裁,禁止他和他的家属入境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并限制中方机构与其往来。

在2022年,他还曾跟随一群欧盟政客窜访台湾地区,公开呼吁荷兰及欧洲应当加强与台当局的政治和贸易联系。

对于他的这次北京行程,在中国外交部7月6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中国外交部是否已经解除了对他的制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并未做正面回答,不过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实际上,早在今年5月份就有海外媒体报道,中方在过去几个月内已经低调取消了对舍尔茨玛的制裁,将其移出了禁止入境的“黑名单”,这一举动属于中欧关系整体“外交攻势”的一部分,目的是在面对美国关税及技术封锁时,主动向欧洲释放合作诚意,同时分化美欧“同盟”。

这种需求是双向的,并非中国单方面让步,实际上在今年2月份舍尔茨玛加入罗布.杰滕领导的新一届荷兰政府,出任外贸与发展合作大臣之后,他的对华态度就发生了变化:平时很少提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事情,在经贸领域开始推动对华务实合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今年初,美国一些议员打算推行MATCH法案,企图全面切断ASML对华的设备维护和成熟制程光刻机出口之后,舍尔茨玛就在赴华盛顿访问时公开表达了不满。

他强调荷兰不接受美国“强迫性的合作”,主张保护荷兰的技术主权,并希望通过访问中国维持必要的经贸中立与市场份额。

舍尔茨玛这次访华带领的商业代表团包括17家荷兰领军企业与荷兰雇主协会(VNO-NCW)。

这些企业代表了荷兰在高科技、半导体、能源、化工、物流、农业及金融等核心优势产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阿斯麦(ASML)公司,以及恩智浦(NXP)。

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除了达成新的贸易合作协议外,舍尔茨玛这次访华主要想解决两个棘手问题,这对荷兰经济至关重要,也是促使他对华态度转变的主要原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首先就是阿斯麦公司光刻机的对华销售问题。

据彭博社报道,近期美国商务部长霍华德·卢特尼克在一场与阿斯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闭门会谈中,称该公司生产的一台极紫外线(EUV)光刻机,可能已经违反美国主导的出口管制规定,流入了中国大陆,并以此警告阿斯麦公司。

对此阿斯麦公司“自证清白”,向美方提供了一份报告,总结了目前该公司生产的全部314台正在运行、以及26台已经退役的EUV光刻机的状态,并没有一台发往中国大陆。

面对美国政客企图禁止阿斯麦公司向中国销售成熟制程的DUV光刻机,并禁止售后服务的行动,阿斯麦公司表示明确反对。

这是因为,阿斯麦公司在中国的销售额在2025年第四季度就达到其全球销售额的36%,中国市场对阿斯麦公司至关重要。而2026年第一季度,阿斯麦公司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降低到了其全球销售额的19%,公司的中国市场前景不妙,阿斯麦正急得不行。

此外,如果阿斯麦公司在美国的政治胁迫下,停止对中国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必将面临中国客户的巨额索赔,这不是阿斯麦公司或者荷兰能够承受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次就是悬而未决的安世半导体问题。

虽然安世半导体的中国母公司闻泰科技,已经解决了晶圆国产化制造的问题,维持了芯片产品的正常销售,但仍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一方面,因为安世半导体海外主体的失控与爆雷,闻泰科技在2025年出现巨额损失,导致全年净亏损高达87.48亿元人民币,2026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继续亏损了1.89亿元,目前正在全力通过剥离低毛利的ODM业务来回笼现金流。

另一方面,由于跨境纠纷导致安世海外资产无法有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闻泰科技2025年度财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直接导致该公司股票在今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此,闻泰科技也发起了两方面反击。

一是在今年1月就正式提起了国际仲裁,向荷兰政府索赔高达80亿美元(约合580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这直接导致荷兰新内阁在今年5月出现策略转向,宣布放弃强行没收股权的方案,释放缓和信号,希望推动纯商业谈判来保障供应链稳定,这个态度转变就是舍尔茨玛推动的。

二是在今年5月22日,闻泰科技联合子公司御成控股,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闻泰将安世半导体荷兰总部(Nexperia B.V.)及3名外籍高管等6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暂计80亿元人民币,并恢复对荷兰芯片制造部门的完整控制权,如果被告不停止歧视性侵权,要求将安世半导体100%的股权连同中国境内的核心资产,无偿划转到闻泰名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些反击是极其有力的。

因为中国政府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公布和实施了多个涉外法律法规,尤其是《反外国制裁法》、《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境外投资条例》等,让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有了充足的法律武器和行政手段,对外国的侵权行为进行制裁,挽回我方的损失。

希望他说得是真的,更希望荷兰可以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