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一位深户50岁退休朋友的养老金核定单。
这位朋友不太清楚自己的视同缴费指数是怎么算的,我们就先来复习一下:
1、1993年底前已经在深圳实际参保的人员:
这类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全部按粤府函〔2021〕294号文附件规定的深圳市平均标准执行,即保底1.529,在此文附件中,深圳市的视同缴费指数如下表:
2、原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深圳市的中央及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的,以及安置到深圳市的退役军人(含本市退役军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早于1993年的,统一按1993年执行。
3、1994年1月后由外市进入深圳市且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为外省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所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早于1993年的,统一按1993年执行。
4、1994年1月后由外市进入深圳市且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为省内其他地市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原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早于1993年的,统一按1993年执行。
同时,设置视同缴费年限指数保底机制:
上述第2、3、4条中经由深圳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或改制,到深圳市企业工作的参保人,在深圳参保后视同缴费指数计算值低于第1条的,按第1条款计算,也就是我们说的保底1.529计算。
由上述4条不同的计算方式可以看出:
第1条:无论是深户或非深户、调入或非调入,只要是1993年底前已在深圳市参保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指数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
第2-4条:如果是非调入的,也不分深户还是非深户,计算方式也是一样的;但如果是调入的,则会有保底机制,视同缴费指数不会低于第一条中深圳市的平均指数1.529,非调入的,则却没有保底,但一般都在0.6左右,都比老办法的0.4高一些。
好了,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今天这位朋友社保缴纳的具体情况:
这位朋友1976年5月出生,1995年4月开始参加社保,2026年5月满50岁办理退休时,养老保险累计349个月,合约29.08年,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约15.4万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8290.19元,月平均缴费指数是0.7341:
一、统筹养老金:
统筹养老金=(退休时深圳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11293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8290.19元)/2*总缴费年限349/12*1%=2847.72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154492.91元/50岁退休计发月数195=792.27元。
三、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11293元*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0.4868*(视同缴费年限3/12+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36/12)*1.2%=214.4元。
这位朋友虽然1998年6月底前参保年限也不算长,但过渡性养老金还是高于年限津贴的,毕竟,社保29年,年限津贴也只有116元。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中的平均缴费指数,是视同缴费和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
四、缴费年限津贴:
2026年退休,享受了第三项过渡性养老金的,不再享受缴费年限津贴,此项为0。
五、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100元,目前广东省内退休的,每个人都有。
六、地方补助:
地方补助=
深户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208/12*月平均缴费指数0.7341*18.5+20=255.4元。
七、过渡性补助:
1992年7月后参保的深户人员,及所有非调入非深户人员,均不享受过渡性补助,所以此项为0。
合计上述1-7项,这位50岁退休深户朋友的各项养老金合计为:4209.79元/月。
如果是非深户同等缴纳,领取的养老金就是:4209.79-地方补助255.4=3954.39元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需要了解更多社保资讯的朋友们,欢迎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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