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持续规范退休干部言行作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近日,甘肃省委老干部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党纪党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全省退休干部行为规范“十二个不得”(试行)》,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行为约束体系。

退休干部行为规范“十二个不得”,紧扣新时代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精准靶向退休干部日常行为、社会活动、家风建设、网络言行、从业兼职等重点风险领域,划定行为红线,严明纪律底线。政治言行上,不得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传播不良信息,严守网络纪律、坚定政治立场;组织纪律上,不得参与邪教、封建迷信、非法集会等违规活动,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报备审批制度,督促退休党员自觉参与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廉洁自律上,明确兼职报备审批规定,不得违规兼职取酬、借原职权影响力为亲属及他人谋利、商业违规站台、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干预原管辖领域各项工作,杜绝权力影响力变相变现;作风品行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得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要求退休干部严守社会公德、涵养优良家风、从严管束家属子女。同时设置兜底条款,实现违纪违规行为约束全覆盖、无死角。

下一步,省委老干部局将以退休干部行为规范“十二个不得”作为从严抓好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要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通过专题学习、政策解读、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退休干部深刻领会规范内涵、精准把握纪律边界,自觉把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不断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动态监管、长效约束,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防范化解退休干部纪律作风风险隐患,持续筑牢退休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力推动各项纪律规矩落地落细、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