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威海某石油有限公司违法操作规程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威海某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进行举报线索核查。经调取加油站监控录像,威海某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加油机爆炸区域内放置可燃物(纸抽)。

法律依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第26裁量A档,对威海某石油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处人民币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李某作出警告,处人民币0.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威海某有限公司某加油站违法操作规程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威海某有限公司某加油站存在违法操作规程作业的情况。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该加油站进行核查,经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威海某有限公司某加油站加油机爆炸区域内放置大量可燃物(纸抽),加油区域内1名作业人员(苑某)未穿着防静电工作服,未穿戴防静电工作鞋。该企业存在违法操作规程作业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第26裁量B档,对某有限公司某加油站作出警告,处人民币1.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加油站负责人吕某作出警告,处人民币0.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加油站加油员苑某作出警告,处人民币0.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威海某有限公司某加油站违法操作规程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环翠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威海某有限公司某加油站存在违法操作规程作业的情况。环翠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威海某有限公司加油站进行核查,经调取视频监控,发现该加油站加油机爆炸区域内放置大量可燃物(纸抽),加油区域内1名作业人员(王某)未穿戴防静电工作鞋。该加油站存在违法操作规程作业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第26裁量B档,对该加油站作出警告,处人民币1.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加油站负责人吕某某作出警告,处人民币0.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加油站加油员王某作出警告,处人民币0.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威海市某能源有限公司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环翠区应急管理局对威海某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加油站西南侧加油机爆炸区域内(2.87米)放置可燃物(纸抽),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 第6.1.1条。

法律依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第26裁量A档,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处人民币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侯某作出警告,处人民币0.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汽油蒸气比空气重,会积聚在低洼处。任何可燃物(如纸箱、木材、布料)都可能成为汽油蒸气的“吸附体”,使其更容易达到爆炸浓度。通常情况下,需要明火或电火花才能引燃汽油蒸气。但如果有可燃物,一个未熄灭的烟头、金属摩擦产生的高温颗粒、甚至静电放电产生的微小火花,就可能先引燃这些可燃物,进而引发一场无法控制的大火。本案中涉及的作业环节应注意以下两点情况:1.加油作业区域,加油机附近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和灭火毯,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内不应放置可燃性物品;2.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鞋,不应在作业区穿脱及拍打衣服。加油站应规范作业流程,减少操作风险,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来源:环翠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