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严禁在河沟道、水库、淤地坝、塘坝等水域及周边进行戏水、游泳等危险行为的通告
当前正值主汛期,天气炎热,气候异常,短时强降雨多发频发,伴随着河沟道、水库、淤地坝和池塘等水位上涨,加之暑期即将到来,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临水游玩频次激增,水域安全管控压力加大,溺水事故处于危险期、易发期和高发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全面汲取溺水事故沉痛教训,切实防范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远离危险水域,禁止从事涉水活动
严禁任何人员在河沟道、水库、淤地坝、塘坝范围内游泳、戏水、垂钓、捕捞、非法取用水和长时间驻留;禁止在河道滩岸搭建帐篷、露营烧烤、停放车辆。广大群众须自觉远离各类危险水域,切勿贪图清凉、心存侥幸,置自身生命安全于不顾。
二、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不断提高自我能力,要反复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六不准”原则: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同时,要关注孩子的行踪去向,在孩子外出时做到“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避免发生意外。孩子是家庭的希望,选择正确的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关注预警预报,确保汛期安全避险
汛期天气复杂多变,短时暴雨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降雨期间,禁止在桥洞、低洼沟道、河滩区域避雨停留;若遭遇河道涨水,切勿沿河奔走、强行涉水、驾车通过漫水路段,须迅速向河道两侧高地转移避险。严禁在河道内停车露营,防范突发上游来水围困人员。
四、切实提高警惕意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到夏季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中来,尤其是青少年宣传防溺水知识,传播安全理念。河沟道周边群众要切实提高警惕意识,如发现有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附近活动,请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避免悲剧发生。如果发现危险水域存在安全隐患,如警示标识缺失、破损等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转告。同时,若发现有人不慎落水,切勿盲目下水营救,要立即求助,科学施救,确保自身安全,应立即拨打110、120等急救电话进行求助。
五、从严管控水域,压实管护责任
各镇(村)、街道(社区)两级河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河沟道、水库、淤地坝、塘坝等水域岸线巡查力度,在危险地段张贴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第一时间劝离临水危险人员。对违反河沟道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下水游泳、戏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责任自负。
六、 强化联合执法,追责惩戒
各镇、街道、公安、水务、应急、生态环境、教育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加大对河沟道、水库、淤地坝、塘坝等危险水域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河道管理,破坏河沟道水生态环境,破坏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天水市秦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来源:天水市秦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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