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为虚构小说故事,借虚构故事传递积极价值观,呼吁读者遵纪守法,弘扬友善、正义等正能量,共建和谐社会。
分手那天,李昊把钥匙放在桌上,说:"车登记在我名下,这个没法分。"
语气平静,像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
我看了那串钥匙一眼,没有伸手去拿。
我说:"好。"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快答应,愣了一下,然后收起钥匙,说了句"那就这样",拿起外套走了。
门关上之后,我在沙发上坐了很久。
我在想两个月前那个下午,那通我主动打给4S店销售的电话。
那通电话,我只说了一件事。
我和李昊在一起三年,同居两年。
认识的时候,他在一家科技公司做产品经理,我在广告公司做文案,都是普通的工薪族,没有什么钱,但有一种年轻人特有的、觉得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劲。
感情最好的那段时间,我们一起做了很多计划,说要攒钱换大一点的房子,说要去一次北欧,说要养一只猫,说要买辆车,周末开出去,找一个没去过的地方,随便转转。
车的事,是我先提的。
那时候我们在郊区租了房,公共交通不方便,每次出门打车费不少,我算了一笔账,说要不买辆代步车,价格不用太高,够用就行。
李昊说好,两个人凑钱买。
我们各出了一半,我出了五万八,他出了五万八,合计十一万六,买了一辆白色的合资SUV,当时在4S店选车的时候,我俩都在,销售问登记谁的名字,李昊说登记他的,我当时没多想,觉得只是个形式。
那是我后来反复想过的一个细节我当时为什么没多想。
可能是因为信任,可能是因为年轻,可能只是因为那天下午阳光很好,我们都心情不错,这种事显得太斤斤计较。
买车之后,我们一起开着车去了海边,在一个小渔村住了两天,那是我们在一起以来最轻松的一次旅行,什么都没做,就是吃饭,走路,坐在礁石上看海,说一些不重要的话。
回来之后,日子照常过,后来慢慢出了问题。
感情的事,说起来总是说不清楚的,没有一个明确的转折点,是一点一点变的,像衣服洗了很多次,颜色慢慢淡下去,你说不出是哪一次洗出了问题,但它就是淡了。
争执多了,大多是小事家务的分配,周末的安排,钱的花法,生活习惯。
每一件单拎出来,都不算什么大事,但叠在一起,就变成了一种钝重的疲惫,是那种说不清楚要抱怨什么、又确实觉得很累的感觉。
我提过两次想谈一谈,他都说"最近工作忙,等忙完",忙完之后又没有下文。
后来是我提的分手。
提分手之前,我已经想了将近三个月。
不是一时冲动,是那种想清楚了、确认了、然后才说出口的那种。
但在我说出口之前,我做了一件事。
那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我最好的朋友。
那是一个工作日的下午,我坐在公司的工位上,找到了当时我们买车的那家4S店的电话,打了过去。
接电话的是一个销售,声音年轻,我说我两年前在你们店买过一辆车,想了解一下购车记录的相关事宜。
他说好,让我提供车牌号或者购车信息,他帮我查一下。
我报了车牌,他查了之后说,这辆车登记人是李昊,我问他,购车款的支付记录是否有保存。
他说有,支付凭证一般会在系统里留档。
我问,如果购车款有一部分来自另外一个人,这个可以在记录里体现吗?
他停顿了一下,说,这个要看当时的支付方式,如果是银行转账,转账记录本身就能说明问题,跟4S店的购车档案关系不大。
我说我知道了,谢谢。
挂了电话,我翻出了两年前的银行流水,找到了那笔五万八千元的转账记录收款方是李昊,备注是"购车款",两个字,是我自己写的。
我截了图,发到自己的邮箱,存了起来。
然后我去查了一下关于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在分手之后如何主张权益的相关信息。
我查了大概两个小时,做了一个文档,把关键的法律条款和相关案例整理进去,存在手机备忘录里。
做完这些,我关掉页面,继续上班。
那天下午,我改了两份文案,开了一个选题会,下班前把第二天的工作排了一下,很普通的一天。
我没有告诉李昊,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正式提分手,是在那之后一个多月。
我选了一个周末的下午,我们在家,没有特别的事,我说,李昊,我想跟你谈一件事。
他大概听出了什么,把手机放下,坐直了,说你说。
我说,我觉得我们在一起已经不合适了,我想分手。
他沉默了一会儿,问:是因为什么?
我说,不是因为某一件具体的事,是我想清楚了,我们现在的状态,继续下去对谁都不好。
他没有争,也没有挽留,只是沉默坐了一会儿,说那行。
然后他说了那句话,说车登记在他名下,没法分。
我答应了,他走了。
分手之后,我们保持了大约两周的短暂联系,处理共同租房的退租问题,偶尔发几条消息,都是事务性的,没有多余的话。
退租处理完,联系就基本断了。
我搬进了一个离公司近一些的小公寓,一居室,光线一般,但楼层高,晴天能看见远处的一栋写字楼,顶上有个绿色的标志,夜里会亮。
那段时间,我把那个备忘录翻出来看了几次。
我知道如果要主张权益,我有的东西是什么那笔五万八的转账记录,备注写明了"购车款",这是最核心的证据。我同时还整理了两年内我支付过的跟那辆车相关的费用,保险、保养、年检,有几次是我付的,有转账记录可以查。
我联系了一个做法律咨询的平台,做了一次在线咨询,对方告诉我,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仍然可以主张共有权,出资凭证是核心依据。
我把那次咨询的记录也截图存了下来。
然后我继续等。
我在等什么?我自己也说不太清楚,可能是在等一个契机,等他主动开口谈这件事,等他意识到我不是真的那么轻易就放弃了。
也可能,我只是在等自己想清楚,这件事我要走到哪一步。
这段等待,大概持续了将近六周。
六周之后,4S店的电话来了。
那通电话,不是我打的,是那家4S店的销售主动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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