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ST亚士(603378)发布公告,公司(被告二)及控股子公司亚士创能(乌鲁木齐)有限公司(被告一)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北京银行(601169)乌鲁木齐分行(原告)起诉,涉案金额为金融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案件已被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指出,2024年3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贷款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10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国内信用证开立协议》,原告向被告一开立金额20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

但2025年10月24日,上述信用证到期时,被告一在原告处开立的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原告垫付,此后,被告一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垫付款本息,构成违约。

2026年一季度,*ST亚士实现收入3569万元,归母净利润-97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