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邹阿江

7月8日,一段声称“百色遭遇洪水灾害,道路被淹、房屋倒塌、田地被冲毁”的短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画面触目惊心,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担忧。

然而,这一消息很快被官方证实为谣言。经百色市应急管理局权威核实,目前百色全域并未出现网传视频所述的严重洪涝灾害,视频内容与百色市真实汛情完全不符。造谣者为了博取流量,恶意将异地灾情素材“移花接木”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条规?7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律师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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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百色辟谣

经查询,相关技术部门对该视频进行溯源比对后确认,该视频素材实际上来源于外地的洪灾现场,并非百色本地实景。造谣者为了博取流量,恶意将异地灾情素材“移花接木”,捏造了本地受灾的假象,严重误导了广大群众,扰乱了正常的防汛工作秩序。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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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全国网络举报

7月9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网民拼接外地洪涝视频、虚构百色本地洪灾险情并在网络传播,属于典型的编造、传播虚假灾情信息行为,需承担行政、刑事、民事多重法律责任。

依据2026年1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谎报灾情、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依法予以拘留并处罚款。若该虚假视频大范围扩散传播、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则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将面临刑事追责。同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造谣行为损害地方公共声誉、造成负面社会评价,行为人还需承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赵良善表示,网络内容平台负有法定审核管控与风险处置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平台在接获官方辟谣信息后,若未及时对虚假视频采取下架、限流、阻断传播等处置措施,放任谣言持续发酵扩散,需对损失扩大部分依法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对于普通网民的转发行为,司法与执法层面坚持主观归责原则:不知情的善意随手转发,一般仅作警示教育、责令删除处理;但若在官方权威辟谣后,仍刻意转发、扩散虚假灾情信息,则构成故意传谣,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此外,赵良善指出,造谣者虚构百色洪灾的不实信息,极易误导外地客商、游客对当地真实情况产生误判,进而造成本地农产品滞销、文旅客源锐减等实际经济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