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7月9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2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举行,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开展。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679,838,1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1334%。其中中小股东262名,代表股份70,471,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四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股数 同意率 反对股数 反对率 弃权股数 弃权率 《关于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8,800,786股 83.3214% 11,637,854股 16.4910% 132,400股 0.1876%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678,061,380股 99.7533% 1,595,900股 0.2348% 80,900股 0.0119%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78,059,280股 99.7530% 1,600,700股 0.2355% 78,200股 0.0115%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78,244,380股 99.7802% 1,415,800股 0.2083% 78,000股 0.0115%
此外,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以《关于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例,中小股东同意58,700,78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3.2977%;反对11,637,854股,占比16.5144%;弃权132,400股,占比0.1879%。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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