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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联合过去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后在2025年3月22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江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国旅联合在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中,未按照规定将业绩补偿款正确计入相应的会计年度,导致2019年和2020年的资产和利润数据存在重大错误。

调查显示,国旅联合在2019年应计入的642万元业绩补偿款被错误地计入2020年,这分别导致2019年少计资产和利润各64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55%;2020年则多计资产和利润各64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86%。因此,国旅联合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0万元,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

值得一提的是负责国旅联合2019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已被罚,在针对国旅联合后续索赔诉讼中,已将该审计机构列为被告,共同追责。

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衔接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国旅联合的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12月22日截止。

 受损的股民挽损机会不容错过。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1年4月19日-2023年12月22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