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网

近日,山东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对公司及董事长甘志端、总经理龙慎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史恒出具警示函,相关处分记录同步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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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调查查明,2025年8月至12月,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多次向关联企业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拆借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单日资金占用最高余额达3800万元。在发生大额关联资金拆借期间,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就该重大事项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山东证监局认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项条款规定。董事长甘志端、总经理龙慎伟、身兼董秘与财务总监的史恒,对本次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山东证监局依法对公司及三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违规记录将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显示,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 (曾用名:山东丰源通力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山东峄州国有资产管理运营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