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左琳)四川泸州“花坛藏尸案”将于7月10日上午9点,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害人家属收到的传票显示,该案案由为故意杀人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偷越国(边)境罪。

被害人的儿子黄平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前会议时,他见到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但对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我妈妈被埋在露天的花坛里,风吹日晒28年。有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快坚持不下去了,但我会撑到底,只为妈妈要个公道。”黄平说。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5年6月7日,泸州一服装批发商城天台花坛在施工时,工人挖出一具白骨。泸州警方侦查确认,白骨系商城此前的商户吴艳萍,案发时间为1997年2月1日,彼时是春节,正是商户忙碌的时刻。吴艳萍失踪后,家属报案,但民警多次到商城走访排查,都一无所获,最终只能按失踪处理。

34岁的吴艳萍失踪时,黄平只有10岁,因为母亲的失踪,他最终辍学,28年间从未放弃寻找母亲。泸州警方经过侦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芬、杨某根——案发时,两人还是夫妻。陈某芬与吴艳萍同在商城开店,案发后不久,陈某芬即与杨某根离婚。

28年间,陈某芬更改身份、整容、频繁出入境。被捕后,她与杨某根招认,因欠吴艳萍4万元,两人以还钱为由,将吴艳萍诱骗至商城四楼仓库,在仓库内掐死了吴艳萍,并拿走吴艳萍佩戴的戒指等财物,天黑后将尸体抬到天台,埋进其中一个花坛。

编辑杨海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