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想过

顺手为“爱车”插上电源

这个再平常不过的举动

让温馨的房间深陷火场

并让自己面临法律制裁

案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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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消防消息,2026年4月3日,广东佛山一小区发生一起火灾,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房间内部分家具和电器设施被烧毁。

据了解,系该住户违规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导致短路引发火灾,火灾扑灭后,派出所工作人员将事主带走进行详细询问,并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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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

街道消防救援所约谈了物业管理公司

要求加强小区安全巡查管理

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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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

燃烧速度快、火势蔓延迅猛

后果不堪设想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安全要点请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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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 广东消防

▌编辑:王艳

▌校对:杨诗韵

▌审核:贵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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