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根据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所涉及的违规担保及借款事项均为前实控人和相关责任人的个人行为,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因为此事件导致公司受到一定的影响,包括公司股价持续下跌、遭受证监局行政罚款,同时也无法开展潜在的产业并购等资本运作等。公司是否考虑推进对前实控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和损失追偿工作?
董秘回答(ST易联众SZ300096):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现阶段工作重心聚焦于主营业务提质增效,持续完善内控治理,稳固核心业务基本盘,同时积极抢抓AI等新兴产业机遇,深化数字化智能赋能、提升整体运营效能,全力推动经营质量、业务规模与公司市值稳步向好。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均以公司通过法定渠道披露的公告为准,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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