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叱咤娱乐圈的向太,竟然也有差点被国际大牌起诉的一天?
7月9日,向太在谈及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LV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获赔1030万”案件时,忍不住爆出一段陈年旧事:早年她监制拍摄电影《购物狂》时,片中场景出现了类似LV商标的花叶图案,LV方面一度准备起诉她。结果向太直接“骂回去”,甚至拍了桌子抗议,最终LV放弃了起诉。
“我觉得很离谱。”向太直言,LV标志性的老花图案,跟中国古代传统纹样本来就是“撞脸”的。她指出,LV只是注册时间较早,并不代表那就是它的原创,相关纹样在中国古代图形中早就有迹可循。
这番话,恰好戳中了当下舆论的敏感神经。
连日来,“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一事持续发酵。一边是法律层面的败诉——茉莉奶白一审输了官司,判决于法有据;另一边却是舆论场的压倒性反转——网友纷纷晒出对比图,直指涉案的老花图案源自中国传统纹样“宝相花”,质疑外国企业是在“抢注”中国公共文化资源。
“这算什么?”有网友评论。更多人担忧的是,如果这些属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纹样被跨国企业通过商标注册据为己有,那以后中国人自己再用,是不是都得交钱?
从法律角度看,LV赢了;从舆论角度看,LV输得彻底。
这场官司暴露出的,其实是传统纹样保护的多重困境。一方面,国内本土企业的知识产权合规意识确实不足,铤而走险或者无心之失,都可能踩到红线;另一方面,外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布局能力和运营成熟度,确实领先太多。
说白了,人家比你更早学会用法律武器。
但向太的“拍桌子”经历,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该硬气的时候就得硬气。她当时能靠一句“骂回去”让LV退缩,虽然有个人因素在,但也反映出国际品牌并非完全不可撼动。
更关键的是,我们要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争取话语权,而不是被动挨打。加强传统纹样的防御性保护,不是不让外国企业注册,而是要把我们自己再创新、活化利用和确权的功课补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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