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5・12” 汶川特大地震给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郭元乡水田村带来重创,全村147户村民均不同程度受灾。灾后当地统一开展异地搬迁重建工作,按照政策为受灾群众划分重建宅基地、发放安置配套补贴,以此保障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本村村民侯树康一家作为受灾困难家庭,多年来却始终未能享受到对应安置政策,宅基地、安置补贴、自留土地三项权益接连受损,十余年间反复维权,相关诉求始终未能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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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受灾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灾后重建未分到宅基地

地震发生时,侯树康早已和父亲完成分户手续,持有独立户籍,家中分为两个独立家庭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 “一户一宅” 相关规定,侯树康完全具备灾后重建宅基地分配资格。

灾后全村启动异地重建工作,当地官方公示文件明确,水田村147户受灾群众全部纳入房屋重建主体工程,统一规划分配宅基地。分配工作结束后,侯树康却发现,本村仅为其父亲一户划分了重建宅基地,属于独立分户的自己全程未分到任何宅基地。

据当事人回忆,当年宅基地分配环节存在明显倾斜现象:村干部亲属、与村委工作人员往来密切的村民优先选到位置优越的重建地块,而家中常年背负高额医疗开支的重病困难家庭,安置需求却被长期忽视。侯树康父母先后接受大型手术,常年需要药物维持,家庭收入微薄、经济负担沉重,本应是灾后帮扶重点对象,却在宅基地分配环节完全落空。

十余年间,侯树康只能与父亲挤在原有住房共同居住,人均居住空间狭小,基本住房权益长期无法保障。多年来他多次向村委会、乡镇政府反映宅基地漏分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始终未给出合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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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安置补贴分文未领,自留空地被无偿占用修建村委会

除宅基地分配缺失外,灾后搬迁配套安置补贴也从未发放至侯树康家中。村内其余完成异地搬迁的农户,均足额领取了宅基地配套搬迁补助,唯独侯树康分户对应的安置补贴全部未发放,十余年来未收到一分灾后安置补助款项。

家庭困难帮扶层面,侯树康父母常年重病缠身,常年无力承担医疗、生活开销。在长达十余年时间里,该家庭始终未能纳入低保帮扶范围,直至三年多以前新任乡镇书记到岗,才为侯树康父亲办理低保。漫长重病周期内,基层帮扶政策长期缺位,加重了这个受灾家庭的生活压力。

十余载维权步履维艰,信访诉求屡次受阻还遭言语冲突

发现自身安置权益受损后,侯树康父亲多年持续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维权过程一波三折,诉求始终无法正常向上流转。

最初,家属整理好多年留存的书面信访材料递交乡镇政府,新任乡镇工作人员却称早年原始信访材料不具备证明效力,要求当事人重新撰写完整诉求材料。家属按照乡镇要求重新整理信访文书,工作人员当场承诺会将材料转送县纪委核查处理,可事后家属得知,这份诉求材料被乡镇私自扣押,并未按承诺向上报送。

之后乡镇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家属,邀约前往乡政府当面协调处置。家属按时抵达乡镇对接,事前约定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刻意回避、拒不露面,仅有普通办事人员出面简单答复,以 “事件时间久远” 为由,口头直接驳回全部诉求,未开展实地核查、未出具书面处理意见,维权通道被直接阻断。

维权过程中,当事人还遭遇过激言语冲突。多年前,该村原村书记妻子、女儿曾一同前往侯树康家中争执,当众对老人进行辱骂。事发争执中,村书记曾直接对侯树康父亲放话:村里各项分配权利都掌握在他手中,就算不给你们分宅基地,你们也无可奈何。据悉,书记女儿曾任村内妇女主任,灾后宅基地、补贴分配工作均由村委班子经手,资源分配过程中多次偏向自家亲友,普通困难受灾群众的合理诉求难以得到公平对待。

当事人明确三项核心诉求,盼依法落实灾后安置权益

历经十余年反复反映问题,当事人侯树康本次梳理清晰三项核心诉求,希望相关部门依规核查、妥善化解历史遗留安置纠纷:按照 2008 年 5・12 灾后异地重建政策,落实本应分配给分户农户侯树康的重建宅基地,补齐当年漏分的安置地块;足额补发侯树康分户对应的全部灾后宅基地安置配套补贴,结清多年未发放的补助款项。

2008 年灾后重建政策的核心初衷,是兜底保障每一户受灾群众的居住、生活权益,让受灾家庭能够重建安稳家园。十余年间,侯树康一家因宅基地、补贴多重权益受损,长期承受生活与维权双重压力。当事人希望当地乡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重新核查当年水田村宅基地分配台账、补贴发放记录,正视历史遗留安置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规与灾后重建相关政策,公平公正处置群众合理诉求,让受灾群众当年本该享有的安置保障落到实处。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发布,所载内容仅供参考,若有不实之处,敬请联系更正;文中相关信息已做模糊化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