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挂里沟村一组村民李妙代投书“青科新闻”反映:2025年,其在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时发现,他的贷款记录中,莫名其妙多了一笔产生于2018年2月的10万元贷款,该笔贷款已于2019年4月17日还清,但逾期两个多月给其征信造成严重影响。就此,他多次向“放贷”的宝鸡市陈仓区信用联社、宝鸡金融监管分局反映,但始终未获得令他信服的结果。

李秒代开户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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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秒代开户存折
李秒代贷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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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秒代贷款凭证

争议的核心是一笔产生于2018年2月9日、放贷地点为陈仓区信用联社胡店信用社、贷款人为“李妙贷”10万元贷款。宝鸡金融监管分局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宝信处10号)称:经调查,该笔贷款资料齐全,包括借款申请书、授权书、合同及面签照片,贷款资金进入了李妙代名下尾号2344的账户,且随后的支取凭证均有“李妙代”签名。

对此,李妙代予以坚决否认,称这个时间段他根本就没有去胡店镇办理过该笔贷款,并提出以下质疑:

1. 账户时间矛盾:李妙代查询发现,尾号2344的账户开户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而贷款发放时间是2018年2月9日。“先贷款后开户,资金如何进入一个尚未存在的账户?”

2. 原始凭证缺失:李妙代称,自2025年12月至今,陈仓区信用联社始终未能提供2018年2月9日的原始贷款借据,仅提供复印件。

3. 也许同名同姓混淆:李妙代指出,在胡店镇杨家川一组,另有一位与其同名同姓的村民也叫李妙代,但同名同姓也不可能身份证号一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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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石信用社出具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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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石信用社出具的情况说明

陈仓区信用联社拓石信用社(原胡店镇信用社合并于此)2025年12月2日出具的《情况说明》称:经核实,2018年2月9日的10万元贷款是由李妙代在胡店信用社申请办理,用于经营周转,2019年4月17日结清(编者注:逾期2月)。说明强调:“2018年原始信贷资料中有李妙代现场面签影像资料,不存在客户描述‘自己没有办理过该贷款,也没有去过网点’情况。”

但李妙代反驳称,信用社至今未向其出示所谓的“原始办贷面签影像”。他强调,自己从未在2018年2月前往胡店信用社办理任何业务,更未签署过任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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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事情全貌,记者致电陈仓区农村信用联社监事长严晓军。严监事长在电话中表示:“此事已走司法程序,你们要采访,请和我们区宣传部对接。”

既然贷款已还,那么是谁还进去的?信用社总该知情吧?李秒代百思不得其解!

青科新闻记者:秦志洪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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