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玛沁宣传)

为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对有合理合法诉求的信访群众进行公开、集中接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12: 00,下午16: 00至18:00。(领导安排详情见玛沁县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时间安排表)

二、接访地点

玛沁县信访局信访接待室(县政府3号楼1楼110室)

玛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接待室(县人民法院西侧)

三、联系方式

联系/预约电话:

0975-8384632(县信访局)

0975-8555180(县综治中心)

四、接访方式

领导干部接访由县委县政府班子领导干部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涉及领导干部职务调整的,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协调,根据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进行安排,接访计划以每周末在线上公布的《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时间安排表》为准。

五、接访流程

1.登记。来访群众在信访接待室填写《来访登记表》,由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初步交谈,对确需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的进行登记,并按先后顺序协调相关领导接访。

2.受理。接访领导查阅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陈述,询问有关情况,核实登记内容。配合部门要填写《接访登记表》,并于次日前将接访领导接访情况及《接访登记表》一并报送至县信访局108办公室。

3.办理。接访领导要有效化解信访问题,对信访人反映的诉求,现场可以解决的当场解决,需多个部门联动处置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4.回访。建立信访件“办结回访+满意度评价”工作机制,县信访局要定期开展回访,准确掌握当事人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回访中发现的敷衍塞责、程序空转等问题,由县信访联席办直接督办,限期整改落实、严肃追责问责。

六、来访须知

1.为确保上访群众规范来访,县级领导有序接访,县信访局将于每周末在玛沁党建、玛沁宣传等线上宣传平台公布下周《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时间安排表》,请需要反映诉求的群众提前到信访接待室预约登记或电话预约。

2.登记反映的问题中,经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或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不予预约登记;县级领导已经接访过的信访事项,不再重复约访;同一信访人同一信访事项不予重复预约;其他确需反映的来访群众由县信访局统筹安排接访。

3.来访群众须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到现场登记处咨询登记,依法依规有序反映问题;对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应提前推选出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供 稿:玛沁县委社会工作部

责 编:多杰才旦

编 辑:更藏多杰

审 核:南吉昂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