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庆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近日,一小车在临近交警检查点时,驾驶人因酒驾竟弃车逃跑,最终被查获。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在铜梁收费站开展夏季夜间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驶入收费站口后,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就地停车,一男子随即从驾驶位下车,拔腿就跑。
欧某进行酒精测试。
附近警力迅速将该男子拦下。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欧某浑身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欧某呼气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
经了解,欧某当晚与朋友在铜梁聚餐,喝了三瓶啤酒。饭局结束后,他准备返回重庆城区,想着“夜间走高速,应该不会有事……”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刚进收费站便发现警察在查酒驾,情急之下竟选择停车后下车逃跑,最终被查获。
欧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重庆高速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配合交警执勤检查,是驾驶人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弃车逃跑、抗法拒吹、推诿耍赖、藏匿拒检等任何试图躲避交警检查的行为,都只会让自身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牢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延伸阅读:为什么喝酒后不能开车?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酒精有麻醉作用,会降低手、脚触觉能力,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上游新闻首席记者 纪文伶 实习生 陈宇轩 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供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