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耿子叶)近日,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水体水生野生动物放生规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提出,北京本土水生动物物种可放生,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水生动物不应放生。
近年来,北京城市水体水生动物放生活动无序且风险突出,同时,民间放生祈福传统延续,公众科学放生意识薄弱。无序放生引发的问题随之而来,北京水域已成为外来物种入侵高风险区域。2022年北京水域发现鳄雀鳝的踪迹,河川沙塘鳢已在中心城区各水体出现,蓝鳃太阳鱼、大口黑鲈等在个别季节已经成为怀柔水库的常见甚至是优势种,克氏原螯虾在沙河水库附属水体种群数量已具备一定规模,巴西龟更是常见于中心城区各公园湿地。本地水生生物生存空间被挤占,土著物种安全受到威胁,水域生态平衡遭遇破坏。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北京河湖水面达421.48平方公里。放生体量持续增大,但多数放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规定,存在疫病传播、生态破坏等多重隐患。在此背景下,制定城市水体水生野生动物放生规范成为迫切需要。
《规范》涉及放生水生动物的要求,以及放生时间和地点、放生前准备、水生动物运输、放生方法、死亡个体处置的要求。其中提出,在放生活动前,向当地主管部门备案,还应对放生水生动物进行停食、密集、耐低氧等应激适应性锻炼。
放生时应避免寒冷及高温,宜在3月~4月和9月~11月。此外,水生动物放生地点宜选择丰台区园博园、怀柔区西水峪水库、怀柔区口头水库和平谷区金海湖四个水生动物定点放流平台。
需要注意的是,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应得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在特定的自然保护区放生。岸边放生时,应贴近水面缓慢放流,有条件应使用滑道等设施,不应使用抛撒、高空倾倒等易造成机械损伤的方式。用船到水域中放生时,船速应小于1m/s,应贴近水面将水生动物带水缓慢放入水中。
《规范》编制小组表示,此次制定的《规范》是落实花园城市建设政策要求、细化上位法规定、填补地方管理空白的关键举措,为执法监管提供依据,推动生态保护政策精准落地,引导公众通过定点平台、合规渠道参与放生活动,将传统祈福行为转化为科学生态保护行动。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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