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编辑 王冬晓】

韩国一家金姓炸鸡店的老板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一时兴起而给自家餐厅想的名字,居然会为他招来一桩跨国的天价官司。

2016年9月,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向韩国首尔中央法院提起申请,要求禁止一家韩国炸鸡餐厅使用其现有名称。根据韩国媒体《朝鲜时报》的报道,这家炸鸡店的名字叫“LOUISVUI TONDAK,”老板当初起名的时候,确实有参考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创意,但名字中的“TONDAK”是韩语专有名词,意为“一整只鸡”。简单来说,这家炸鸡店的名字如果在韩语里直译就是“路易整鸡”。

路易威登声称,金老板给自家炸鸡餐厅取名“路易整鸡”的行为损害了自身品牌的原创性和价值。同年10月,首尔中央法院接受了这家法国奢侈品牌的指控,禁止金老板继续使用“路易整鸡”的名称以及他为品牌设计的标志,并且补充说,如果他不遵守这项禁令,那么他必须每天向路易威登支付50万韩元。

然而,这位老板在接到禁令后,立刻灵光乍现,想出了第二个戏谑式的餐厅名,“chaLouiSVUI Tondak”。这个名字若不细看,直观上已经和路易威登没有太大关系。当然,路易威登肯定是不依不饶,再一次找到韩国首尔中央法院,要求判决餐厅老板为使用新名字29天支付1450万韩元。

杀死那个买酒的葡萄牙人

尽管韩国炸鸡店老板一再辩称,新名字和之前法院禁止的名字截然不同,但法院仍判决他必须向路易威登赔款。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次胜诉给路易威登提供了全新的启发,自此这家法国奢侈品公司以品牌保护为由头向餐饮企业开炮的行为就愈发多了起来。

必须得说,韩国炸鸡店老板确实一开始就是奔着拿路易威登的名字开涮,连给店里设计的炸鸡包装纸都和路易威登常用的经典皮包设计图案如出一辙,被法院判决罚款也不算太冤。但下面这一位,葡萄牙酿酒师安德烈·费雷拉被路易威登缠上,就着实有点倒大霉的味道了。

安德烈·费雷拉的本职工作是一名计量技术员,闲暇时间爱好酒水酿制和销售。他和他的女友创立了一个全新的葡萄牙利口酒品牌,名“Licores do Vale”,从葡萄牙语直译过来就是“山谷利口酒”。

为了在当地市场售卖自己生产的利口酒,安德烈·费雷拉及其女朋友塔尼娅·阿方索一起设计了一个标志:L代表利口酒,而翻过来的V代表山谷,象征着环绕朗戈斯瓦莱斯的群山,周边的一圈小叶子则代表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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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侧是山谷利口酒的标志,右边是路易威登

2024年8月,山谷利口酒开始申请在利口酒、果酱、饼干和蜂蜜品类注册品牌,并于2025年1月得到了葡萄牙国家工业产权局的批准。而路易威登则在稍早前提交过一份“国际优先注册品牌”的申请。很明显,葡萄牙的相关部门在批准山谷利口酒注册时,并未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范畴。

随后,路易威登便向这家手工利口酒作坊发起了侵权诉讼。他们声称,该公司在酒瓶标签上使用了一个与自家商标相似的标志,并指控对方通过使用与法国时尚品牌“相同或相似”的符号来进行“不公平的竞争”。

且不论这两个标志的相似度到底有几成,但葡萄牙的家庭酒水作坊怎么就和法国的国际时尚品牌产生了不公平竞争?而且安德烈·费雷拉的山谷利口酒只是一个本地品牌,售卖的也只是本地市场,没有任何国际化的意图。当时,他的社交账号总共就400来号粉丝,发布的内容都是自家手工制作的利口酒,口味有覆盆子、草莓、南瓜、肉桂、菠萝、蓝莓和酸橙等。

因为路易威登在法律上提起了诉讼,山谷利口酒的商标只得被暂停使用。葡萄牙媒体将其描述为一场真正的“大卫与歌利亚之战”(以弱胜强之意)。在社交媒体上,特别是Instagram上,很多网友也都留言表达了对这位葡萄牙酿酒师的支持,鼓励他要继续经营下去,甚至帮他出主意要利用媒体对案件的报道获得更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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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本地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页面 山谷利口酒社交账号

最终,历经一年的司法拉锯,葡萄牙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安德烈·费雷拉的裁决,他兴高采烈地通过社交媒体发文感谢支持者,并表示L和V的首字母缩写组合“属于每一个人”。

根据葡萄牙媒体《消息报》引用的法庭文件,路易威登不仅在庭上主张山谷利口酒试图从自己的产品声誉中获利,还描述这个标志在“语音、发声和概念层面”和自己的经典LV标志“几乎完全相同”。

尽管路易威登极其擅长拿着放大镜对别家企业(不论大小)的名称和标志指指点点,但同样的事情若调换个角色,放到自己身上,那便是截然不同的画风。

2015年,位于美国加州纳帕谷的知名葡萄酒公司约瑟夫·菲尔普斯(JPV)向加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称轩尼诗(路易威登饮料部门旗下的知名酒水品牌)的Delice系列产品侵犯了自己在1987年获得的商标权。多年来,轩尼诗已经售出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Delice葡萄酒,该品牌的命名“令人疑惑地相似”。

约瑟夫·菲尔普斯在诉状中写道:“被告的 Delice产品名称与约瑟夫·菲尔普斯Delice 品牌极其相似,本质上完全相同,因为他们的产品名称包含了Delice品牌的全部元素,唯一的区别是在第一个字母‘e’上添加了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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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Delice商标,字体相近,区别只在于第一个字母e有无重音

路易威登“仿用”delice商标的行径在约瑟夫·菲尔普斯看来含有极其强烈的主观恶意,因为路易威登曾试图在美国专利局注册该商标,但遭到拒绝。不过他们并未就此放弃,反而在随后的生产中依旧使用该名称。

这一系列在美国的操作与在葡萄牙如出一辙,路易威登都是向所在国负责商标管理的机构发出申请,均未得到审批(或者被拒绝),但路易威登都选择视若无睹,要么言之凿凿地告别人侵权,要么堂而皇之地侵别人的权。主打一个,我大我有理,我才不怕你。

不过,约瑟夫·菲尔普斯和路易威登的官司没有等来最终的司法判决,因为没过几年,路易威登就用收购约瑟夫·菲尔普斯葡萄园方式彻底按死了这桩商标纠纷。

当法国商标地痞遇上美国专业诉棍

翻看路易威登的维权史就不难发现,其维护自身商标纯洁性的做法要远比上述几个案例更加丧心病狂。根据多家媒体在2018年底的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的一家玩具公司,因不堪其扰,决定先发制人,率先起诉路易威登,要求这家法国奢侈品制造商停止干扰一款充满史莱姆、外形像便便的儿童玩具包的销售。这款玩具包的名称为Pooey Puit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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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A在2018年推出的圣诞大热玩具,外形是一个便便手提箱,里面是各种颜色的史莱姆凝胶 NBC

一家成立于2012年,深入分析时尚、美容、技术、汽车和相关行业诉讼、执法、监管和竞争战略的机构TFL在文章中指出,根据MGA的申诉,“大约在2018年12月7日前后,路易威登向MGA的一位客户声称,‘Pooey’这一名称及Pooey产品侵犯或淡化了路易威登一项或多项商标权”,其中包括著名的Monogram图案。由于预见到这家全球最具价值的奢侈品公司可能会发起诉讼,MGA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抢先一步将对方告上法庭。

按照MGA的说法,将Pooey品牌和Pooey产品的存在,是为了批评富人、名人、路易威登品牌及炫耀性消费。没有客户会把他们的玩具包和路易威登的奢侈品包搞混,不存在MGA对路易威登商标的侵权。

不得不承认,在法律领域搅混水这块,美国人的确是专业。不管路易威登是不是真的要动用手段阻止Pouey Puitton的销售,倒是MGA这么一闹,彻底帮自己打开了市场名声。

五个月后,洛杉矶地区的法官约翰·沃尔特驳回了这桩诉讼并表示,MGA娱乐公司的案件不属于联邦法院管辖,因为该公司没有明确出双方之间存在 “实际争议”。但经此一役,MGA并未遭受任何实际损失,反而提升了自身知名度,同时产品照卖不误。哪怕路易威登日后(2024年)跑回巴黎起诉找场子,并把它打的落花流水,但至少在美国本土,MGA守住了自己的产品阵地,没让路易威登的商标权大手浸染分毫。

顺便一提,MGA公司在2018年还非常聪明的跑去路易威登的主场欧盟,申请将Pouey Puitton注册为商标,当然这并未获得通过(但他们成功注册了Poopsie商标)。

一家美国本土玩具公司之所以敢对国际奢侈品巨头开炮,当然是因为有成功的先例在前。2007年,路易威登曾起诉美国内华达州一家名为Haute Diggity Dog的小公司,这家公司主产模仿宠物玩具,而路易威登指控其生产的一款商品模仿了它们的手提包,从而导致商标侵权。地区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宠物玩具公司的裁决,认为这些玩具是成功的产品,并不会引起混淆或冲淡路易威登的商标。随后,路易威登向美国上诉法院第四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最终,美国上诉法院确认了地区法院的判决,Haute Diggity Dog生产的“chewy Vuitton”玩具并未侵犯路易威登的商标。法院裁定,该宠物玩具公司的产品是一个成功的模仿玩具,没有让用户混淆品牌的可能。更重要的是,法院得出结论,产品之间的差异,比如产品的性质及其营销渠道,支持了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此外,路易威登提出了额外的造假、商务服装侵权和盗版指控。而美国法院一一驳回,"ChewyVuitton”玩具与路易威登的商标并非完全无法区分。商务服装指控与商标指控基于相同的因素,由于缺乏混淆的可能性,也被驳回。而关于盗版指控的这一部分,法庭采用了公平使用原则,认为Haute Diggity Dog使用路易威登设计的某些元素是合法模仿的一部分,并不构成盗版。

正是美国法院在2007年对Haute Diggity Dog的成功保护,给了2018年的MGA勇气,在路易威登采取行动前,率先对其发难,并在美国本土成功捍卫了自己的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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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Other Bag生产的帆布包 企业官网

类似的判例还有很多,比如美国本土包具公司MY Other Bag甚至在自家的帆布包上直接模仿使用路易威登的经典造型图案。愤怒的路易威登在2016年将其告上美国法庭,然而,地区法院和第二巡回上诉法庭都认定不存在侵权,并做出解释,路易威登的高端奢侈品手袋面向资产阶级市场,而My Other Bag的普通帆布手提包面向无产阶级市场,两者之间缺乏市场接近性,以及路易威登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两款包能让消费者对品牌产生混淆。

哪怕售出,包也不是包,而是版权炸弹

翻看路易威登在海外品类繁多的诉讼就能发现,除了个别案例真的涉及真正的版权纠纷外(大多数集中在奢侈品领域,如珠宝,服饰等,比较典型的是路易威登和梵克雅宝围绕四叶草造型是否属于专利而打的版权官司),大部分由路易威登发起的诉讼更像有枣没枣打一杆的试探。一旦路易威登发现被诉企业所在国的司法体制好拿捏,那么它会立刻赶鸭子上架,搞无限扩大化,什么有的没的都拿出来以保护品牌的由头起诉一遍。

昔日有高科技巨头当专利流氓,二十四小时盯着全球通讯企业要“保护费”;今日也有奢侈品牌做版权“地痞”,全天候盯着地区品牌要“赔款”。区域性品牌在面对跨国集团的专业法务团队时纯属弱势,很难有所作为。即便双方堂堂正正对簿公堂,一旦案子进入司法程序拖延下去,更弱的一方也支撑不住。

还记得开头提到的那个发生在韩国的炸鸡店的案子吗?

韩国一名李姓的奢侈品维修师傅在2017年到2021年间,按照顾客的要求拆解了多只路易威登的包,并将这些材料重新利用,制作了包括包和钱包在内的各种物品。在此过程中,他为每次服务收取10-70万韩元的维修费用。对此,路易威登声称,这位李姓奢侈品维修师傅侵犯了品牌的商标权,即便他重新制作的物品采用了全新的形式,路易威登的标志仍会因此被混淆。

有炸鸡店的前车之鉴,用脚趾头都能想到韩国的地方法院会怎么判。果不其然,这位李师傅在一审和二审中都被判向路易威登支付150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直到闹上最高法院,事情才迎来转机。2026年韩国最高法院裁定,修理旧的奢侈品包以创造不同形状或颜色,不构成修理店侵犯商标权,因为李师傅创造的产品是按照产品所有人的要求进行改良而使用的。

值得一提的是,路易威登的代理律师、韩国京畿大学荣泰浩教授在辩护时曾有以下发言,“如果一个产品具有未来的交换价值,并以商业方式分销,那么它就受商标法约束。”换句话说,一个产品哪怕已经到了消费者手里,只要它还存在价值和被再次售卖的可能,那么企业的手就能以品牌保护的名义,随时伸到消费者和提供改造服务的个体口袋里。

由此可见,一退再退,退无可退,最后就连消费者也会变成企业品牌大棒下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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