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 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通过虚构伪造项目材料,实施合同诈骗,男子张某某诈骗他人36万余元。7月8日,张某某被自贡荣县警方跨省追逃后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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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抓获归案
2026年5月14日9时许,曹先生到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自己被人以合伙承建高速公路附属工程为由,骗取资金36万余元。
2025年,曹先生通过朋友结识张某某(61岁,宜宾南溪区人)。交往期间,张某某谎称自己挂靠贵州某路桥集团,承接了G60某路段、G75某路段高速护栏安装更换提升工程。为骗取曹先生的信任,张某某提供了虚假工程总包合同、开工申请、进场通知书及项目工程财务专用章等材料,营造项目真实可靠的假象。
深信不疑的曹先生,于2025年12月与张某某签订合作联营协议书,约定各自出资20万元承建该工程项目。此后,张某某以疏通关系、工程打点为由,多次向曹先生索要资金,曹先生累计转账3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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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刑事拘留
资金交付后,工程始终没有开工迹象,曹先生多次联系张某某询问项目进展,均无果失联,曹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便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于2026年6月4日、5日奔赴贵州两家涉事集团公司核查。经过官方查证,高速护栏改造工程纯属虚构,并无相关施工规划与立项信息,彻底坐实张某某诈骗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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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行骗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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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合同
掌握了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锁定嫌疑人行踪、积极开展跨省协作抓捕工作。7月6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安分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张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伪造工程合同、印章,虚构工程项目骗取受害人资金的违法事实。
警方提醒:工程投资需多方核验资质与项目真实性,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和虚假材料,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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