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7月10日,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在山西临汾举办以“法典为纲 同心护绿”为主题的第十期环境新闻茶座·生态环境法典专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研室主任曹炜在活动上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将会对行政执法、企业合规、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7月10日,第十期环境新闻茶座·生态环境法典专场。
今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了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新篇章。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实施。本期专场活动旨在深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交流研讨生态环境法治新闻报道创新路径,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国环境记协主席刘友宾在致辞中表示,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实现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从分散立法到法典化集成的历史性跨越,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向体系化新阶段。要深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要求,为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媒体力量。要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意义。生态环境法典凝聚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进一步筑牢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要准确传播生态环境法典的丰富内涵。生态环境法典突出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了生态保护修复的科学规律,指明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路径,明确了政府、公众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要及时报道生态环境法典贯彻落实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素养,讲好美丽中国建设法治故事,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在主旨报告环节,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原局长赵群英表示,颁布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是新征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是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对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来说,要学深悟透精神内涵、实践要求,切实将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内化于心,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执法为民,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引导企业从“被动守法”向“主动治污”转变,以高水平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对企业环保人员来说,要树立“合规即发展”的理念,摒弃“重经营、轻环保”的惯性思维和“被动应付”的侥幸心理,全面梳理生产经营全链条的环保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和环保台账;要主动拥抱“绿色转型”,将生态环境法典中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融入企业中长期战略,把环保压力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对环境新闻工作者来说,要积极传递法治声音、凝聚社会共识。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原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汪键表示,伴随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统一监管体系全面成型,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证管理将成为固定污染源监管的唯一标准和刚性底线。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专章,实现要素全覆盖,管理单位全覆盖,管理要求全覆盖,构建了“准入—发证—持证—变更延续—注销”闭环排污许可证内部制度;在外部协同设计方面,把分散的环境管控制度全部嵌入排污许可框架,使排污许可作为固定源污染防治环境制度的“总接口”;在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设独立专节,配套专属、严厉、分层罚则,凸显制度权重,形成分层惩戒体系。生态环境法典重构改变了传统环境监管的碎片化格局,把排污许可制确立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实现了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根本转变,实现从单项行政许可升级为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枢纽,将排污许可打造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总阀门”。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冀鹏飞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历程、绿色低碳发展编的体系创新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气候变化、碳排放权、能源节约、绿色消费、废弃物循环利用六大重点规范领域。他认为,绿色低碳发展编突破了传统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为核心的二元结构,以循环经济作为规范起点与制度切入、以能源转型作为核心范畴与关键进路、以气候变化应对由国内向国际延展,形成了全流程经济闭环的逻辑链路与体系关照。未来还需要做好相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修改完善。同时,发挥生态环境法典的统领作用,确保单行法的制定修改遵守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精神原则与制度。
中国环境记协副主席兼秘书长白志军主持茶座。他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领域里程碑式的重大成果,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有助于凝聚全社会法治护绿共识,为今后法典推行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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