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回家的时候,在村子门口看到王大伯坐在一棵歪脖子槐树下,愁眉不展。我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他们家的老房子已经倒塌了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了,村里的人来找他说要把宅基地给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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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儿呀,你读书很多吧?帮我想想办法,在我们村子里住了六十多年的老房子倒塌之后还能不能保住一块土地呢王大伯握着我的手,手上都是汗水。

当时我没有保证过什么,只是答应他去查一查。回到家之后又看了很多资料才明白这件事并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解释清楚的。

有一件事情是真实的。河南省的一个村庄里有一个农民拆掉了自己家的老房子,并且打算积攒足够的资金来建造新房。拆除之后还没有过一年的时间,镇上的人就已经来说要收回土地了。该家庭对政府表示不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打了这么多年,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你的户口本在村子里呢,凭什么要征用土地?拆迁才两三年时间,还没达到国家规定的“空置期”,着急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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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这份判决书就被传播开来,很多人认为吃下了定心丸一样——只要有户口没有迁移出去的话,土地就不会被夺走了。

但是你还不能太开心。海南那边的情况正好相反。一个家庭中老人去世之后,老宅留给城里的儿子继承。所以当年刮台风的时候,房子承受不了压力而倒塌了。等到风波平息之后再去办理宅基地的事情时发现自己的名字已经被国土局抹去。不服气的话还可以继续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去解决这个问题,在这次诉讼中对方已经明确表示你的户口早已迁入城市户籍系统当中去了,并且该套房产是您唯一的一处“落户点”,一旦这套房屋消失掉之后,“落户点”也就随之消逝不见,土地与之无关。

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的话,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就是少了一个“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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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农村的说法来解释一下吧,土地就是全村人的共同财产,而宅基地则是分配给本村村民居住使用的。如果你把户口留在村里,那就是一家人了,在家里吃饭;如果把你户口迁走的话,就变成了外姓人,过年过节可以来看看朋友,但是长期居住就不合适了。有房子的时候还可以当作一个念想来安慰自己,并且还能给自己的面子留下一些余地。房子倒塌之后就没有脸面了。

我和王大伯之后打了个电话,把这件事情拆开来告诉他。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后说:那么我就要赶快回去了,在户口还没有注销之前要把需要修理的地方都修好,并且把应该办理的各种手续都办齐

这就对了。长辈们常说,“手中要有粮食,心中才不会害怕。”那么在今天就变成了“手中要有证件、脚下才有依据”。政策这个东西变化很快,但是有一件事一直没有改变过那就是:别人不会为你担心的事情,也不会有人来为你担心。

这几年和土地打交道之后发现了一个规律。早早就把宅基地证拿到手里的,经常回家看望老房子,并且与村委会保持着良好关系的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问题。而那些常年在外,一年之中难得回来一次村子的人,则最易被别人钻空子。

有些人的目的就是让你忘记家乡大门的方向。但是他自己并没有忘记。

目前全国正在进行宅基地的确权和登记工作,在这个时候抓住这个机遇要比其他任何事情都要好得多。如果老房子还可以居住的话,就赶快进行维修吧,即使只是更换一些瓦片或者重新涂抹一次灰浆也行。如果真的已经很糟糕了,那么就要尽快到乡镇去办理确认和备案手续,并且不要留下任何问题。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的时候,在长辈还健在的情况下就把分家的事情商量好,该签字的地方一定要签上自己的名字,该摁手印的地方也要摁下自己真实的指纹,以免以后因为一块土地而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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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爷爷就告诉我,在我家房子后面有一片菜地就是我们家族的根基。那时候还不懂,觉得他说得太多太烦了。现在才明白老人所说的“根”不只是几亩田地和几间房屋这么简单,而是在外打拼了一番之后回到这里来的一个地方。

三农雷哥说

我是三农雷哥,在乡镇跑了十几年,见过很多宅基地纠纷。掏心窝子地说一句:宅基地就是我们农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了,这道防线能不能保住就看你自己的了。不要等到收到通知之后再手忙脚乱地去做准备,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前就把证件办好,并且看好房子。政策越来越具体化了,上面用文字的形式来保护我们的利益,但是前提条件是要自己去了解和执行。感觉雷哥说到点上去了的话,请大家多多关注并收藏起来,在以后遇到有关于宅基地的问题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看一看。我们农民不会招惹别人,但是自家的土地一定要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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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的时候,雷哥也要问一下大家了,你们村里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到哪一步了?遇到了哪些困难和困惑呢?在评论区里面提出来一些问题大家一起讨论一下,能够帮助到别人就尽量去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