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可开具长期处方,最长可开12周用药量,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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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卫生院药房。

《通知》明确,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的慢性病患者,同时划定了清晰的用药安全红线,严禁将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用于长期处方,鼓励医师在开具长期处方时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集采中选药品以及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最大程度帮助患者缩减用药开支。

针对慢病群众最为关心的配药量问题,《通知》给出了明确的执行标准,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将严格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结合患者实际诊疗需求确定处方时长,常规长期处方的药量在4周以内,针对病情已经长期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适当延长处方周期,最长开具时限不超过12周,也就是3个月的药量。如果开具超过4周时长的长期处方,医师会先对患者的病情完成全面安全评估,面向患者做好用药安全宣教,充分告知各类用药风险,相关评估和告知内容会完整记录在病历中,由患者签字确认后再开具处方,全流程筑牢用药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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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在三都县人民(医共体)都江分院开具处方。

《通知》也大幅优化了开方续方的流程规则。首次开具长期处方,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应疾病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或是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的上级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完成,充分做好首诊阶段的病情适配性评估,保障长期用药的安全性。后续的续方环节则无需再跑大医院,患者直接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找对应专业医师,或是在居住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能完成续方操作。如基层医疗机构暂时不具备独立审方的条件,由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上级医院的药师通过专门的审方中心完成处方审核,同时为患者提供免费的用药指导服务,让群众在基层开方也能享受到大医院的专业用药把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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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县医共体区域审方中心。

在医保保障方面,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卡(证)的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对应疾病治疗必需的长期处方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对应的门诊慢特病医保报销待遇,无需因为开取长周期药量影响正常报销。(图/文 杨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