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14:53,红星新闻发布报道,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启点幼儿园投资人钟禹将当地教育体育局告上法庭,索赔219万余元,引发关注。
图源:红星新闻
该幼儿园于2021年9月经盐津县教体局多部门联合验收合格,投资近百万元。幼儿园从津江广场起算为四楼,但从公路入口起算为二楼,昭通市教体局实地勘测后也认为以独立出入口为起点位于二楼。然而,2023年2月消防救援大队认定其位于四楼的办学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需限期整改。园方称,由于原址无法整改,只能搬迁,导致生源从144人骤降至41人,经营陷入困境。
图源:红星新闻
盐津县教体局曾在信访回复中否认曾下发过搬离文件,同时以钟禹“非园长、非教师、未涉法人变更”为由,弱化其直接交涉主体资格。钟禹申请复查后,昭通市教体局进一步回应称“未发现选址由教体局指定”,且对其提交的录音证据表态“无力鉴别人员身份及录音真实性”。
2025年11月,云南省教育厅认定昭通市及盐津县两级教体局“以信访答复代替法定分类处理程序,存在程序不当”,撤销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复查意见,并要求重新引导至行政赔偿、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
投资人认为教体局当初的行政许可存在违法,于2026年6月提起行政诉讼。7月7日,盐津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和判决。
截至7月10日15时,全网相关信息共160条,微博话题#、#民办幼儿园起诉教体局索赔219万#阅读量2.4万。
网络舆论场
大象舆情分析师综合分析网民评论,认为舆论焦点并未停留在谁对谁错的层面,而是聚焦行政权力运行的矛盾性。
1.质疑行政审批合法性与公正性
一个经教体局安全办、基建股等复检验收合格并颁发许可证的场所,却在不久后被消防部门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这种左手发证、右手查处的现象,使公众对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和专业性产生质疑。舆论追问:若确属违规设在四楼,当初的验收合格依据何在?若存在信息壁垒或标准冲突,缘何由民办投资者承担损失?评论如“为何开始的时候合格”“堂下何人状告本官”“当时多部门检查里没有消防吗”“有人看中了他那个幼儿园”。
2.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的身份悖论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这一办学性质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园方索赔行为与非营利定性相悖,如“非营利性图啥”“投资百万开非营利性,谁信”“非营利性,学生越多亏得越多,为何减少学生还亏”。反映出公众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认知存在偏差,也暴露出政策宣传与公众感知之间的鸿沟,许多网友将非营利等同于不能亏损、不能索赔,这是法律认知的误区。
3.对消防执法标准产生分歧
围绕四楼选址是否构成违规,舆论场内存在鲜明的观点分化。一方强调消防安全是不可逾越的刚性底线,认为整改乃至搬迁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评论包括“消防大于天”“全国规定不能超三层”“幼儿园在四楼出事基本救不下来”“四楼开幼儿园本来就不合规,四年前手续咋下来的自己心里清楚”。也有网友认为幼儿园地理特殊性,从津江广场起算位于四楼,但从独立出入口起算实为二楼,有评论质疑消防认定是否充分考虑了当地实际。
4.动摇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信心
部分网友认为幼儿园经营困境与全国出生人口下降、学前教育行业整体收缩的大趋势密切相关,评论如“现在哪个幼儿园不是生源骤降”“出生人口下降,幼儿园开始抢生源”“2021年投资办幼儿园本身就是错误”。这些评论虽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官方应承担的责任比重,但也传递出公众对民办教育投资前景的悲观预期。此外,还有网友将此事理解为“体制内对民间力量的排挤”或“营商环境不友好”,将讨论引向该区域是否适合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评论如“和国有企业抢生源不办你办谁”“没关系还开幼儿园”“来云南地州投资的都是狠人”。
舆情研判分析
大象舆情分析师认为,盐津县及昭通市教体局在本次事件中的表现,体现出基层行政部门在面对历史遗留行政瑕疵与刚性监管要求产生冲突时,在舆情理念、回应策略等关键环节上存在的短板。
1.危机识别迟滞,错失舆情干预窗口
事件从2023年消防处罚到2025年省教育厅纠偏,历经两年信访拉锯。经官方验收合格的民办幼儿园被消防部门认定为重大隐患,这种行政部门之间的自我矛盾具有戏剧冲突。但教体局应对重点聚焦于否认指定选址、质疑录音真实性、弱化投诉人主体资格等方面。并且在省教育厅公开认定教体局“以信访答复代替法定分类处理程序”后,仍未立即启动舆情预案,也未针对裁定内容进行主动说明,导致最终形成了从部门内部协调问题到信访程序问题,再到司法诉讼问题的升级,致使舆论关注度成倍放大。
2.回应策略失当,构筑防火墙激化对立
盐津县教体局“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和判决”的回应,虽符合法律程序,但在舆情应对上被视为一种“冷处理”。这种将矛盾完全交由司法裁决的姿态,虽规避了庭前舆论风险,却也放弃了在舆论场澄清事实、修复形象的主动权。省教育厅判定程序不当后,舆论期待的是教体局对前期行为的反思与整改承诺,但官方持续保持等待判决的静默,将本可通过部分认责、诚恳致歉来消解的舆论压力,全部转嫁给司法程序。无论法院最终如何判决,教体局在舆论场中已然输掉了态度分,赢了官司,会被指仗势欺人;输了官司,则坐实违法行政。
3.将信访异化为“挡箭牌”,损害行政公信力
信访制度本应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本案中却被异化为规避法律审查的缓冲带。教体局在两年间通过信访渠道反复回应投资人的诉求,却始终未主动引导其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以程序性答复消耗投诉人的维权精力,使公众形成行政内部审查形同虚设的刻板印象。此外,教体局以钟禹“非园长、非教师”为由质疑其交涉主体资格,在舆论感知中易被解读为以身份否定诉求合理性的傲慢姿态,有损官方形象。
来源 | 大象舆情
编辑 |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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