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深圳业主称通过乐有家门店出售房产,时隔一年才获知真实购房人支付房款较自己实收金额高出48万元,质疑中介机构暗中赚取房屋差价。
7月10日,针对有关“乐有家中介被指吃48万差价”的媒体报道,乐有家发布声明称,经核实,该笔交易发生于2024年,成交总价为672万元。“乐有家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服务,仅按约定收取经纪服务佣金12.3万元,未收取任何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不存在所谓‘吃差价’等不实情形。”
乐有家还表示,此单交易中有关争议方已经起诉,法院判决已出,判决结果显示与乐有家无关。
据之前媒体报道,深圳的业主刘先生称,涉案房产交易发生在2024年3月,其委托乐有家门店挂牌出售自有住宅,全程由门店经纪人对接价格磋商、合同拟定、过户办理全流程。刘先生签署居间合同时,合同买方为一名第三方,他始终认定该签约主体即为最终收房买家,双方书面约定房屋成交总价672万元,房款分批次划转至刘先生账户。
刘先生表示,交易过程中始终未与买家直接联系,价格沟通、合同签署等流程均由中介完成。签署的《主体变更确认书》有效期至2024年4月23日,而真实买家在4月25日签署文件时该确认书已过期,导致系统未同步显示,刘先生一直不知情。
直至2025年年中,完成过户入住的实际购房人主动联系刘先生沟通房屋维修事宜,交谈中提到交易总价,双方才发现关键信息存在巨大出入。真实买家表示,当初为完成购房,实际向相关渠道合计支付720万元,与刘先生实收房款相差48万元。巨大金额差额让刘先生产生强烈质疑,他随即整理两份交易相关凭证、转账记录、中介沟通录音,前往涉事乐有家门店核实差额去向。
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只收取固定中介服务费,48万元差额属于买卖双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私下款项,平台并未经手,相关纠纷不应由中介承担责任。
沟通无果后,刘先生向市场监管、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同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中介隐瞒真实交易价格、利用信息不对称赚取非法差价,要求返还全部差额并依据乐有家公开承诺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乐有家客服则对立财经表示,深圳有“杜绝差价三倍赔偿”规定,如查实经纪人赚取差价将三倍返还,但具体方案以工作人员回复为准。
刘先生表示,二手房交易金额高、流程复杂,普通购房者与售房者天然存在信息弱势,中介作为法定居间方,有义务完整、真实披露全部交易细节,刻意拆分签约主体、隐瞒真实成交价,严重违背居间服务诚信底线,无论行政调解还是民事诉讼,都会坚持维权到底。
乐有家表示,本次交易出现双重价格争议,原因是交易初期签署《主体变更确认书》,约定由第三方暂代买方完成签约流程,但该确认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4月23日,实际购房人签署权属变更文件时间为4月25日,前期确认书已过期,系统未能同步更新实际买家信息,造成买卖双方长期信息隔绝,双方各自掌握不同交易价格文件,进而产生48万元差额争议。
乐有家强调,48万元差额并未流入公司账户,属于交易过程中第三方转手产生的资金往来,不属于中介居间服务范畴。
此外,乐有家披露,本次交易相关民事争议此前已完成庭审并出具法院生效判决,司法文书认定案涉48万元差价与乐有家平台不存在直接关联,公司无需承担差额返还责任。
房产行业人士分析,二手房市场 “差价纠纷” 根源在于交易信息不对称、资金监管存在漏洞。部分中小中介为追逐高额收益,通过第三方居间、主体变更、阴阳合同等方式拆分交易,隔断买卖双方直接对接。
乐有家前身成立于2008年,早期品牌名为 “家家顺”,2017年正式更名为乐有家并启动全国化扩张,总部设立于深圳福田,注册资本5亿元,董事长为林凤辉。
集团定位为 “以房地产经纪为龙头、金融和互联网为两翼” 的综合房产服务集团,旗下布局乐有家经纪、顺联担保、万顺通资产、家家顺物联科技四大业务板块,覆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新房分销、交易按揭、资产管理、线上智能看房系统等全链条服务。
乐有家实行全直营模式,全国有数千家线下社区网点,进驻全国150余座城市,从业人员超3万人。行业数据显示,其连续多年稳居深圳二手房网签市占率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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