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北京仍处于暴雨橙色预警中,怀柔等区全区防汛应急响应已提升至一级。面对持续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涝、山洪及地质灾害,怀柔区人民法院当日发布法律风险提示,明确对拒不执行转移指令、造谣传谣、擅入危险区域、强令冒险作业等四类行为依法予以严惩,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擅自折返引发险情或将追刑责
暴雨红色预警生效期间,各级政府及防汛应急部门依法发布的转移、疏散、就地避险等指令,具有法定强制效力。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按时撤离、转移至官方指定的安全安置点。
法院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因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引发险情、浪费或挤占公共救援资源的,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散布灾情谣言将面临拘留罚款
极端天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群组、网络论坛等渠道,传播未经官方核实的积水灾情、人员伤亡、设施损毁、防控管控等不实信息。严禁使用AI软件恶意剪辑拼接、篡改灾情画面,自觉维护网络空间与社会秩序稳定。
法院指出,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灾情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还需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擅闯高风险区域 损失自理
暴雨红色预警期间,山洪沟道、水库闸坝、封闭景区、户外营地等区域已全部纳入高风险管控,相关部门已设置警示标识并实施封闭管理。
法院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进入、逗留,不得翻越围挡、无视警示,不得开展垂钓、露营、探险、戏水等危险户外活动。凡因个人擅自闯入、违规逗留导致遇险的,人身、财产损失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因违规行为触发应急救援、造成公共资源浪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强令冒险作业将承担双重责任
暴雨红色预警期间,应全面落实停工、停业、停聚要求,杜绝户外、高空、涉水等冒险作业和人员聚集风险。停止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团建赛事、研学培训、户外展演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停止室外作业,严格落实基坑、脚手架、临时构筑物加固防护及人员撤离安置。
法院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且单位不得变相追责或解除劳动关系。因违规组织冒险作业、聚集活动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须承担行政与民事双重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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