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针对民进党籍民意代表林俊宪、王定宇的罢免提案联署过程爆出违法争议,台南检方完成侦查后起诉国民党台南市党部共计11名相关人员。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完成一审宣判,涉案人员刑期落在六个月至两年区间,全部适用缓刑,同时附带缴纳罚金、参加法治教育等附加条件,案件后续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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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岛内掀起多波罢免民意代表的风潮,国民党台南市党部相关人员参与林俊宪、王定宇两人的罢免提案征集工作。台南检方在查办过程中发现,这批罢免提案名册整理期间,存在非公机关非法搜集、利用民众个人资料的情形,涉嫌违反当地个人资料保护相关法规。

检方在去年3月展开搜查行动,针对国民党台南市党部等相关地点取证,一度声押党部副主委庄占魁与一名刘姓总干事;其中刘姓总干事归案后主动认罪坦白,在当月下旬获准交保释放。去年5月全案侦查终结,检方将庄占魁在内一共11人一并起诉移送法院审理,后续庄占魁也因认罪态度良好,以20万新台币交保等候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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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一审判决中,11名被告人均认定构成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名,量刑梯度区分明显:

1. 党部副主委庄占魁作为核心涉案人员,两罪分别判处1年10个月刑期,合并执行2年,给予5年缓刑期,缓刑期间予以保护管束,同时需要在判决生效三年内缴纳60万新台币罚金,完成6场法治课程学习;

2. 党部洪姓书记长获刑1年2个月,缓刑3年,缴纳8万罚金并参与3场法治教育;

3. 其余9名涉案人员刑期介于6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缓刑2至5年,罚金一万至二十万新台币区间,同时都需要完成规定场次的法治教育。

法院阐述缓刑理由时提到,涉案人员平日里品行并无明显劣迹,案发之后均主动承认涉案行为、具备悔罪表现,综合考量后认为暂不执行实刑更为合适,因此对全部被告宣告缓刑。

判决出炉之后,台南检方有权选择提起上诉,被告一方同样也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后续二审阶段是否会更改量刑、撤销缓刑,还要看双方后续的诉讼动作。

意料之中,虽然罢免联属属于违法行为且证据确凿,法院判个实刑也是理所应当。但是毕竟涉及到公民权利,如果真的给判了刑,社会观感太差,也会影响绿营地方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