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朱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播府任〔2026〕1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平(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园区、苟坝创新区管委会:

区人民政府决定:

朱  鹏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播腾园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邓方勇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播腾园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辜先洪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播腾园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岳  勇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播腾园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执行试用期,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6年7月2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罗静静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播府任〔2026〕1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平(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园区、苟坝创新区管委会:

区人民政府决定:

罗静静同志正式任遵义市播州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波同志正式任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王宇庭同志正式任遵义市播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播州区卫生监督站)副主任(副站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任职务之日算起。

2026年7月2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黄世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播府任〔2026〕1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平(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园区、苟坝创新区管委会:

区人民政府决定:

黄世浪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宋庆钊同志不再担任遵义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处副处长职务。

2026年7月2日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邦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张邦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26〕32号)《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刘向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26〕44号)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邦红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汇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沈小涛同志任遵义市汇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旭同志任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黄杰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桥分局局长职务;

赵旭洋同志任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桥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向东同志任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路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玮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珍酒厂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自力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娄山关管理处主任职务;

李艳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娄山关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2026年7月8日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魏薇同志不再担任职务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魏薇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汇干任〔2026〕43号)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魏 薇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娄山关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2026年7月8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佘祖银等任免职的通知

六盘水府任〔2026〕13号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佘祖银正式任六盘水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25年6月起计算;

杨熙正式任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盘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5年6月起计算;

陈应红正式任六盘水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5年6月起计算。

郑国伦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龚德祥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阳艳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汪应兵等职务调整的通知

六盘水府任〔2026〕14号

贵州凉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市城际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汪应兵为贵州凉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人选,建议不再担任六盘水市城际轨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推荐解磊为贵州凉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人选。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7月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伦洪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冠东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至2027年1月,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陈凤为兴仁市教育局局长;

丁宪民为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洪宁为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任命:

陈本会为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白品恒为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马德胜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洪宁的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蒋福彪的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林洪波的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陈本会的兴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严光顺的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汇川区人民政府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薏乡兴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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