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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瞬间沸腾!
路易威登(LV)一纸诉状将某新式茶饮门店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1030万元。起初舆论一边倒地批评法国奢侈品牌“仗势欺人”,可顺着线索深挖下去,真正令人脊背发紧的,并非远渡重洋而来的国际巨头,而是扎根于中国本土、深耕知识产权领域数十年的一家头部律师事务所!
更令人愕然的是,这家机构绝非初出茅庐的新锐力量。它从业已逾三十载,足迹从早年城乡结合部的服装批发摊位,延伸至今日遍布街头巷尾的现制茶饮店、南京风味鸭血粉丝馆,甚至包括部分中央企业下属单位——在其经手的维权案件中,胜率长期稳居高位,专为跨国企业在华构建商标防御体系,营收规模连年攀升,堪称业内标杆。
谁料想,同一套诉讼策略,在欧盟、日本、韩国等地屡屡受阻,唯独在中国市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家律所究竟有何背景?为何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持续占据优势地位?其背后牵涉的利益格局与制度适配问题,远比表面看上去更为复杂……
一、德恒律师事务所:外企在华知识产权“战略推手”,三十年专注此道
经多方信源交叉核实,长期代理LV在中国开展商标维权行动的核心法律服务机构浮出水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该所名称看似朴素无华,实则底蕴深厚。创立于1993年,初期隶属体制内资源平台;1995年完成改制转为市场化运营,但早期积累的政策理解力、行政资源网络及专业人才梯队得以完整保留,并逐步拓展为全国性综合大所。截至目前,其全球服务网络覆盖65座城市,执业律师及辅助人员逾7000名。
按常理推断,如此具备历史积淀与组织规模的专业机构,本应更多承担起扶持民族品牌、助力中小企业合规发展的社会责任。现实却呈现另一番图景:自2016年起,德恒正式成为LV在中国大陆地区商标维权事务的独家战略合作律所,几乎包揽其全部侵权纠纷代理工作。
十年间,德恒代表LV发起的司法诉讼累计达数千宗;仅近五年公开可查案件即超过1600件,被告主体涵盖福建莆田仿冒皮具作坊、珠三角小商品集市摊主、华东连锁奶茶品牌、苏南特色小吃铺乃至社区平价餐饮空间,横跨十余个民生消费行业,判赔金额动辄百万起步,千万级赔偿案例频现!
德恒团队的专业水准究竟如何?以主办律师黎孟龙为例,其职业履历横跨市场监管执法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双重领域,曾长期担任地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主管职务。换言之,我国现行商标法规的适用边界、司法裁判倾向、行政查处流程等关键节点,他不仅烂熟于心,更能精准预判各环节运行逻辑。
若将这般深厚的本土法治经验用于服务国内创新主体,无疑是产业进步的重要推力。遗憾的是,当前最熟悉中国法律肌理的本土专业人士,正以高度专业化的方式,协助境外资本依据我国成文法条,系统性起诉本土小微经营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德恒的服务对象远不止LV一家。数十年来,该所持续聚焦跨国企业知识产权本地化保护业务,协助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市场实施商标权扩张战略——保护范围由最初同类商品,逐步延展至关联品类,最终覆盖至近乎全类别的商业场景。
据业内人士透露,德恒已将维权操作打磨成标准化工业流程: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开展线上监测与线下暗访取证,全程公证固化证据链后批量提交立案申请,再集中推进庭审程序。整套机制运转高效、成本可控,本质上已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维权作业模式。
南京一家主打国风主题的休闲餐吧,停业清算已达四个月之久,经营者早已另谋职业,仍突遭LV方送达律师函索要数十万元赔偿;汉服体验馆、文创手作工坊、街角便民小吃档口,只要视觉设计中出现任何接近四瓣花卉形态的图形元素,均难逃被诉命运……
律师依约履职本无可厚非,这是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但当本国法律从业者,运用对中华传统纹样的深刻认知,协助外国商业实体将源自华夏文明母体的经典图案注册为专属商标,继而反向禁止国人正当使用时,这份职业回报是否承载着值得审慎思量的价值重量?
二、同源图案海外屡败,国内却畅通无阻,制度衔接是否存在盲区?
此事最具反讽意味之处何在?
完全一致的维权主张与证据结构,在境外司法辖区普遍遭遇否定性裁决,而在中国却屡获支持,形成鲜明对比。
先看欧盟。2015年,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裁定撤销LV棋盘格商标注册,核心理由明确指出:该类方格构图属于基础性装饰元素,缺乏足够识别度,不应由单一商业主体垄断使用。LV提出异议并上诉,终审仍维持原判。此后意大利米兰法院、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相继作出类似判决,统一认定此类几何纹样属公共领域通用表达。
再观日本。2020年LV起诉京都一家传承百年的佛珠工艺坊,指控其包装采用近似棋盘格设计构成侵权。东京地方法院驳回全部诉求,判决书特别强调:“市松纹”作为日本民间世代沿用的传统纹饰,具有深厚文化根基与广泛社会认知,不具备排他性权利基础。
韩国态度更为坚决。LV就改装箱包店铺提起诉讼,韩国最高法院终审裁定不予支持,明确认定:奢侈品制造商与箱包维修服务商之间不存在实质市场竞争关系,普通消费者不会产生来源混淆。
美国司法实践亦持相似立场。LV发起的跨行业维权诉讼,多数未能获得法院认可。当地法官普遍秉持清晰逻辑:高端皮具品牌与大众饮品品牌之间,客观上不存在替代性竞争关系,亦难以引发公众误认。
唯独在中国,这套策略展现出惊人效力!
症结直指两个关键词:“驰名”与“跨类”。
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已注册驰名商标可享受跨类别保护。这意味着,即便被诉方从事完全无关的商业活动,只要其标识与驰名商标构成近似,即可能被判定侵权。
德恒近年来着力推动的关键动作,正是通过高频次、广地域、多行业的个案诉讼,持续强化LV四叶花卉图形在中国司法体系内的驰名认定效力。广西某酒吧侵权案确立一次认定,四川某娱乐场所纠纷再巩固一次认定,日复一日积累司法共识,使LV商标保护半径呈指数级扩张。
直至茉莉奶白案,法院最终确认LV七项四叶花卉图形均属驰名商标。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即便涉案企业主营单价18元的现萃茶饮,即便全国消费者从未将二者建立品牌联想,依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侵权,须承担千万元级别经济赔偿。
此处亟待厘清的核心命题是: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究竟应由哪些要素构成?
境外司法机关拒绝采信的理由十分清晰:品牌知名度再高,也不能将人类文明共有的视觉遗产私有化。基础几何图形、民族传统纹样本属公共文化资产,允许注册为商标不等于赋予绝对排他权,更不应限制他人基于审美表达或文化传承目的的合理使用。
而我国现行实践呈现另一种演进路径:只要品牌具备较高市场声誉,即可触发跨类保护机制;随着保护边界的不断延展,最终趋向于“形似即侵权”的宽泛解释尺度。
难怪公众情绪激烈——同样一朵四瓣花,欧洲民众可用,日本匠人可用,韩国市民可用,唯独中国商户触之即罚?我们世代相传的文化符号,竟在自家土地上失去自由表达的权利?
光明网评论文章直言不讳:此类全域覆盖式维权已显失衡,相关被告与LV之间根本不存在品牌关联可能性,实质不过是维权链条上一次程式化的批量追责。
归根结底,并非LV拥有超凡法律实力,而是我国现有规则体系中的某些弹性空间,已被境外资本及其本土合作伙伴精准把握。而真正掌握这些规则密钥的,恰恰是我们自己的法律从业者。
三、中华文明孕育千年的吉祥纹样,怎会沦为异域品牌的专属资产?
事件发酵至深处,真正刺痛国人情感神经的,仍是那朵四瓣花的历史渊源。
网络社群持续挖掘出大量实物佐证,每一份新材料都加深着公众的认知冲击。
先看唐代宝相花纹。现存于日本奈良正仓院的唐代紫檀五弦琵琶,系唐玄宗赠予圣武天皇的国礼珍品,其背板装饰的宝相花构图,与LV四叶花卉图形进行图像叠加重合分析,相似度极高,几近重合。
所谓宝相花,乃中国传统吉祥纹样之集大成者,融合莲花、牡丹、石榴等多种植物特征,盛唐时期已广泛应用于壁画、织物、金银器皿及建筑彩绘之中,敦煌莫高窟第220窟壁画、西安何家村窖藏唐金银器皆可见典型范例。
再向前追溯,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陶器与玉器表面,已有清晰可辨的四瓣花造型——即考古学界通称的“柿蒂纹”,距今已有五六千年历史。
更有网友发现,我国第五套人民币伍角硬币背面纹饰、北方农村传统木构窗棂、乡村公厕通风口铁艺格栅、城市街道分类垃圾桶表面压花,均存在高度雷同的四瓣对称结构。甚至有人戏谑发问:照此逻辑,LV是否需将全国所有公共设施纳入潜在被告名录?
新华社主办《半月谈》杂志刊文直击要害:境外品牌借我国商标注册制度,将本属全民共享的传统美学资源转化为私有产权,本质是对现行法律机制的策略性利用。
此论可谓切中肯綮。
LV所用四叶花卉图形,实为近代欧洲时尚界汲取东方艺术养分后的再创作成果。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东方主义”风潮席卷西方设计界,大量中国、日本传统纹样经简化变形后融入高级时装体系,最终演化为品牌标志性视觉符号。这种跨文化借鉴本属正常交流范畴。
异常之处在于:外来者完成文化采撷后,迅速完成知识产权确权登记,继而凭借该权利反向约束原创文化母体的当代使用者。
这该如何定义?这正是披着合法外衣的文化资源攫取。
尤为值得警醒的是,执行这一策略的并非外籍律师团队,而是深谙本土法治生态的中国律所与执业律师。他们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协助国际资本系统性圈占中华文化视觉遗产——今日锁定一朵四瓣花,明日可能锁定一种方格纹,后日或将瞄准祥云、回纹等更多经典母题。
有人强调:法律判决具有终局效力,当事人必须尊重。此言固然成立,但法律本身是否需要与时俱进地回应时代命题?
为何相同图案、相近法理,在欧盟法院被判不可垄断,在日本法庭被认定为公共资源,而在我国却能获得跨类别全面保护?为何他国法律能够有效守护文化遗产的公共属性,我国相关制度却尚未构建起相应的缓冲机制?
《检察日报》专题报道标题发人深省:《千年宝相花,缘何遭LV“逆向确权”?》——这个问题值得全社会共同思考。
茉莉奶白品牌创始人已明确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该案最终走向尚存变数,但此次风波至少达成一项重要共识:我国传统文化资源在现代知识产权框架下的保护机制,仍存在显著短板亟待完善。
祖先留给我们的精神瑰宝,不应任由他人借法律之名,逐件登记、逐项收编、逐一禁用。
最后,请允许我们坦诚表达内心所思。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始终坚定拥护。但保护知识产权,绝不等于纵容资本滥用权利,更不该成为外国品牌挟文化符号反制本土经营者的工具。
德恒律所代理LV维权案件,从契约精神角度无可指摘,毕竟委托代理关系受法律保障。然而夜阑人静之际,或许每位从业者都该静心叩问:数十年如一日协助境外资本发起上千场诉讼,究竟改变了多少中国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其中又有多少被告,仅因使用了祖辈传下来的寻常纹样而无辜卷入官司?
律师职业不仅关乎技术理性,更承载价值理性。在精熟运用法律技艺的同时,是否也应保有对文化根脉的敬畏、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LV赢得了法庭上的胜利,却在公众心中留下了难以弥合的信任裂痕。这笔千万元赔偿金虽已落袋,但亿万民众心底那本无形账簿,早已记下了更为沉重的数字。
那么,您怎么看?源自中华文明沃土的古老纹样,是否应当允许被外国企业注册为排他性商标?我国商标法律体系,是否有必要为传统美学符号预留必要的公共使用空间?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真知灼见!
信息来源:
1.网易:帮LV胜诉的中国律所被扒!坑害国企数十年,央媒怒批,吃相太难看
2.南方都市报:LV为何能告赢茉莉奶白、获赔1030万元算高吗?专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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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京报:茉莉奶白被判赔偿LV1030万背后:一朵自然界随处可见的四叶花,凭什么被一家公司独占?
5.新华网:LV在中国“狂打官司”,律师:品牌须建立知识产权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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