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将所谓“台湾有事”妄称为可能构成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存亡危机事态”,暴露其对战后国际秩序与历史责任的对抗态度。把侵略历史罪责淡化为“争议叙事”,用虚构风险叙事架空战后国际秩序。与此同时,高市早苗的执政基础日本右翼正在试图修改日本“无核三原则”和和平宪法,重回军国主义老路,打造“新型军国主义”态势。

在当前中日矛盾和世界格局的情形下,深入发掘、研究二战结束后对日本BC级战犯审判研究和宣传,有利于在国际上维护正确的二战史观;有利于向全人类再次深刻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军国主义的侵略性、反人性、反人类的真实面貌。对于破除日本多年来对其占领地国家的拉拢、“解放”和所谓“受害”、“和平”国设,揭露其二战所留下国际性负面人性资产及认清其战后政治遗产影响,十分必要且重要。

所谓二战胜利后的BC级审判,是指1942年1月,纳粹占领下的各国流亡政府发布《圣詹姆斯宣言》,将惩处下令、实施或参与战争罪行作为主要目标,要求战后确保追捕、引渡、审判这些罪犯。在美国和英国支持下,1942年8月8日提议成立联合国战争罪行委员会(U.N.W.C.C.),职能包括审查对个别战争罪犯的引渡指控,由提出指控的盟国对其进行审判。

1943年10月20日,U.N.W.C.C.正式成立,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参与其中,与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法国等17国共同推动战争罪行调查与起诉工作。BC级战犯的法律定义源自1945年《伦敦宪章》第6条:指犯有“战争罪”,B级指违反战争法规和“反人道罪”;C级指大规模屠杀、奴役平民等的具体执行者,如军官、集中营管理者,以区别于策划侵略战争的A级战犯的国家领导人。

战后同盟国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设立58个军事法庭,涉及亚洲13个国家、地区。澳大利亚法庭设于荷属东印度(印度尼西亚)的莫罗泰、英属北婆罗洲的纳闽、澳大利亚的达尔文、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威瓦克及拉包尔和马努斯等地,主要追诉战俘死亡行军、强制劳动之责。

据不完全统计,仅1945-1951年有25000名嫌疑人被捕,起诉人数约5700人,4403人被判有罪,判决死刑920人,监禁4400人,无罪释放380人。

战后的冷战对日本BC级审判产生了严重干扰。1947年后,美国为拉拢日本对抗苏联,提前释放含731部队成员的1000余名BC级战犯。英国、荷兰跟进以换取殖民利益。冷战阴影下的“正义妥协”,也暴露了“地缘政治优先”的量刑差异,美国在菲律宾审判侧重虐待美军战俘案件,而对日军屠杀菲律宾平民的量刑较轻,导致“正义不彻底”。英军审理的日军少佐佐佐木八郎,1949年被提前释放,后竟然进入了日本自卫队。

冷战还导致了受害国与加害国的“认知分裂”,中、韩、菲等国将BC级审判结果作为历史事实依据,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马尼拉美军公墓等均以审判档案为核心展陈内容。而在日本各地,特别是BC级战犯家乡仍有大量对战犯进行表彰性的纪念设施。日本右翼学者,如铃木明称审判为“胜利者的正义”,质疑量刑合法性,民众对BC级战犯暴行认知模糊,日本教科书淡化或删除相关暴行描述。

多年来,我们深耕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国殇纪念馆以及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诺斯克兰福特法官档案等这些对BC级战犯审判档案,以及相应的日本国内对BC级战犯纪念文献的搜集,认为这一系列审判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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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早苗 视觉中国 资料图

一、澳大利亚BC级审判充分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反人类罪行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了自从人类发展史以来,所有的、残忍的、无法言说的反人类的滔天罪行。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常规罪行对于日军而言是常态。

除我们熟知的侵华日军在中国所犯下的731部队人体实验、南京大屠杀、细菌战、毒气战、“慰安妇”罪行以外,日本在其他国家犯下的罪行多如牛毛,如在东南亚以及缅甸-暹罗铁路虐待战俘以及砂卡丹-拉瑙死亡行军、邦卡岛和帕里特苏隆的屠杀事件。

BC级战犯审判证明日本对占领区各国平民和战俘施虐,具有国际性。

1945年9月,在拉包尔的700多名中国战俘获得澳军解救后,立即表达了审判日军罪行的强烈愿望。这些战俘中有57名是著名的“八百壮士”成员,他们向澳军详细列举了日军残酷虐待、活埋和斩首中国战俘的事实。这些第一手证言成为澳大利亚法庭起诉日军战犯的关键证据。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是盟国中唯一对“食人罪”进行定罪的国家。从1945年到1951年,澳方共进行了约300场对日本BC级战犯的审判。这些案卷存放于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和国家档案馆,第1批被宣判的案件中有一桩吃人案,日军中尉田崎武彦被指控吃了澳军尸体。在新几内亚战场上,战俘常常成了日军的储备粮。在所有审判中,有6场审判是关于吃人而定罪的,标记为拉巴尔R16的审判是关于中国军人的案件。广岛市立大学广岛和平研究所前教授田中利幸认为,在新几内亚战场上集体作案的吃人行为是普遍现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作为加害方,不仅对中国、东南亚、太平洋岛国的人民进行迫害,而且还对美国、澳大利亚及英国、荷兰等老牌殖民主义国家的人民和经济利益都造成了巨大伤害和损失。在这个过程中,日军无人性、无底线的屠杀和掠夺,恰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本性。

公布BC级战犯审理材料,重新唤醒受害国的历史认知,构架国际社会对日本“新军国主义”认知统一战线,有利于巩固新形势下战胜国关系。这一切也是当年同盟国共同反抗法西斯的价值基础。

二、澳大利亚BC级审判对日本天皇的追索体现了战胜国价值观

1945年到1951年的6年间,仅澳大利亚军方就进行了约300场对日BC级战犯的审判,覆盖太平洋多个地区,包括纳闽、韦瓦克、摩罗泰岛、安汶、拉包尔、达尔文、新加坡、中国香港和马努斯岛等。审判涉及的受害者国籍十分广泛,涉及澳大利亚战俘、中国战俘、印度战俘、南太平洋岛国平民,特别是澳大利亚BC级审判对日本天皇提出了起诉请求及其理由,充分彰显了当年世界共同的反法西斯价值观。

澳大利亚在对日本天皇的起诉中,采取了与其他盟国不同的强硬立场,坚持认为必须对作为日本国家元首和武装力量总司令的天皇进行起诉,以至于首席大法官韦伯将裕仁天皇列为陆军元帅,并认定其在实际战争中是“系统性、野蛮性行为的知情、参与者”。此外,澳大利亚要求审判的名单还包括那些负责侵略准备、发动和实施的日本主要政治家、军国主义者、金融家和实业家。澳方不妥协的立场一直坚持到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盟国表决,在美国压力下同意天皇免于起诉为止。

澳大利亚法官对日本发动战争的论述,与当今中国史学界认为世界大战起源于日本侵略中国的史观高度一致。法官将这份起诉附录描述为“对上个世纪日本帝国主义崛起中重要因素的简要概述”。

当澳大利亚在2月13日的U.N.W.C.C会议上强行提出要求,就“U.N.W.C.C应发布日本主要战犯名单并以澳大利亚名单为讨论基础”的提案进行表决时,该提案遭到否决。麦克阿瑟向参谋长联席会议建议的不起诉的理由是:若对天皇提起诉讼,“至少需要维持百万兵力,且需无限期维持”。一切的背后是美国战后国际格局的冷战考量。

三、有利于深化完善、抗日战争史的研究

由于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调往该地区的部队多是在中国编成的,因此加强对BC级战犯审判的研究,有利于对抗日战争史研究深入,亦可以完善对日军在二战中所犯罪行的完整性追讨。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界各国的BC级战犯审判中,有大量的台湾籍士兵、军官被追讨的判例。可以构成两岸关系延展的史料,并且深挖“台独”的社会基础。

此外,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大量日本主力师团以及后来在中国新编成的师团、旅团被调往太平洋战场。这些军队在中国作战期间犯下了累累罪行。日后,在对BC级战犯的审理过程中,由于国别、语言、信息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和不对等,这些部队人员当年在中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没有被彻底清算。澳大利亚审判只对这些部队人员在太平洋战争中的罪责进行了追讨。

在战后80年的演变中,日本右翼政客为军国主义披上“民主”“法治”“安全”的虚假外衣,正在捏造一套自相矛盾的“新型军国主义”逻辑。

“新型军国主义”对中日关系造成严重冲击,为地区和平甚至世界稳定带来恶劣影响,也对日本和日本人民产生实质损害。一个国家若不能正确对待历史,也难以把握未来,而BC级审判,对于日本和日本国民而言就是一面直面高市早苗危险赌局的历史镜子,“新型军国主义者”终将难逃覆灭下场。

当时BC级审判多语种形成的档案,分布于世界各国,历史审判材料的分散割裂了各国共同的价值认知。因此加强对BC级审判档案的整理、研究会成为学术界投向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学术原子弹。

来源:戴建兵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