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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调整采暖费缴费基数标准。

根据大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我市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采暖费缴费基数调整为10643元。机关事业单位采暖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31929元、6386元。

为确保基数调整顺利实施,税务征管系统于2026年7月10日18:00至2026年7月13日8:00进行集中调整。期间,各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单位管理客户端、银行柜面等渠道将无法办理用人单位申报缴费等相关业务。请各单位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对已缴纳2026年7月所属期采暖费的单位,大连市税务局将批量生成差额补缴账,请各单位及时缴纳。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