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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

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倾倒行为

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关于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倾倒行为

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严厉打击乱倾乱倒违法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长治市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即日起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倾倒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在长治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各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未按规定地点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含渣土、泥浆、装修废弃物等),或未取得合法处置手续擅自运输、消纳建筑垃圾的行为,均属举报范畴。

二、奖励标准

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经城管执法部门或属地主管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根据线索价值,给予举报人每条人民币50元至500元的奖励。

三、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0355-12319(24小时接)进行举报

现场举报:前往长治市城市管理局(长治市延安南路电大巷38号)进行举报

四、 领奖条件

1. 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2. 举报内容需提供具体位置、车辆信息或现场照片等明确线索,便于执法取证。

3. 所举报的违法行为须在受理前未被执法部门发现或查处。

五、 保密承诺

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其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六、 实施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最终解释权归长治市城市管理局所有。

来源:长治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