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极端天气期间政府性公共停车泊位临时免费停放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防御避险工作,有效防范车辆泡水、损毁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无锡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74 号)、《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锡发改规〔2021〕1 号)、《无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现就本市极端天气期间政府性公共停车泊位临时免费停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停放启动条件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满足任一情形即同步对全市指定停车设施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二、免费停放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投资建设的露天公共停车场;不含地下停车场、社会经营性收费停车场。

免费停放仅限小型普通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大中型客车等车辆不适用本政策。

三、免费停放起始时间及恢复收费时间

1.免费起始:自对应气象预警发布、防汛应急响应启动之时起即时生效;

2.恢复收费:对应气象预警解除、防汛应急响应终止后12小时,恢复正常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停放安全管理须知

1.车辆停放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人行通道,不得妨碍应急救援通行;

2.停放车辆请主动避开高大行道树、户外广告牌、老旧围墙、低洼易积水区域,降低车辆受损风险;

3.免费停放仅提供停放场地,不承担车辆剐蹭、泡水、损毁及车内财物遗失、损坏的保管责任,请车主自行做好车辆门窗关闭、财物收纳等防护措施;

4.群众为紧急避险挪移车辆产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凭对应气象预警、防汛响应发布记录至公安交管部门核实,核实后依法不予处罚;车辆停放时建议预留联系电话,便于应急处置联络。

请广大车主密切关注气象、防汛部门实时预警及应急响应信息,按需有序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城市安全秩序。

特此公告。

无锡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2026年7月10日

免费停放启动后,除道路泊位全部免费开放外,江阴市以下停车场(仅地面停车泊位)也将提供免费停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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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停车期间,请大家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有序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及他人专用车位,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台风过后,请及时将车辆驶离免费停车区域,方便后续管理工作开展。

来源:江阴城市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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